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52歲陳姓偵查小隊長,遭指控涉嫌性侵女線民以及毒品案,台中地檢署今天(30日)證實,陳在28日已因相關案件羈押禁見,台中市警局也記予2大過、免職汰除。據查,陳男已有妻小,但女線民在25日前往分局提告性侵等案,檢警於27日前往陳男住處搜索並拘提,當場查扣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而陳在驗尿階段,也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全案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陳的毒品來源。

▲陳小隊長(右)曾獲贈時任中市警局長李文章表揚好人好事。(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有關本案,二分局在今日下午緊急召開記者會,由分局長王國峯進行說明。王指出,分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於27日拘提陳姓員警到案,並前往陳員辦公室及住處執行搜索,於陳員住處查獲相關毒品。檢察官複訊後,認陳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中市警局第二警分局長王國峯(左)召開記者會說明。(圖/記者白珈陽攝)
據查,陳男從警31年,與妻子結婚多年、育有孩子,去年甫因績效優良從偵查佐晉升偵查小隊長,並於今年5月從市警六分局調回二分局,但陳在六分局期間,因某次簽呈公文進度落後,被記申誡乙次,返回二分局後即遭高層列為須注意人員。
本月25日,1名女子前往二分局報案,聲稱遭到陳男性侵以及涉嫌毒品案件,而女子身份其實是陳的線民,2人因毒品檢舉案相識約半年,該案破獲之後,2人逐漸熟識,偶爾會私下相約,某日竟陳施以性侵犯行,知法犯法,令人乍舌。
檢警在27日前往陳的住處搜索,當場查獲毒品安非他命4小包、毒品吸食器等證物,其尿液檢測結果呈現陽性反應,檢方複訊後依法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王國峯強調,陳姓員警於5月調任本分局迄今約一個月,工作內容為偵查隊專責值日,勤業務較為單純,多為協助案件移送文書作業,並未實際偵辦刑案;本案陳員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疑重大,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4項規定,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汰除,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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