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前年6月前往台南某超商消費,因為店員拒絕拆售「整條販售的餅乾」,一氣之下竟拿出空氣槍要求交付1萬元。不過,最後阿輝並未得逞,他持有的空氣槍經檢測嚴重漏氣,不具有殺傷力,他則因為此案被台南地院法官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阿輝拿出來的空氣槍經鑑定不具有殺傷力。(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2025年6月前往台南市某超商消費,因為想將整條販售的餅乾拆成單售,被店員拒絕,雙方發生糾紛,他當場辱罵三字經等髒話,結果被店員推出店外,他仍不放棄,數度騎車衝撞超商的風櫥室。
接著,阿輝拿出一把空氣槍(內含鋼珠6顆)返回超商,要求店員交付1萬元,下一秒又改口稱「5千拿出來」、「拍勢齁,林北開槍啊」,嚇得2名店員頻頻閃躲。但最後阿輝沒有得逞,自行走出店外之後被趕到的警方逮捕。
阿輝辯稱,他的空氣槍沒有氣瓶,也沒有殺傷力,就是一把假槍,不知道會嚇到人。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該空氣槍因為嚴重漏氣,確實無法發射,不具備殺傷力。
台南地院法官表示,阿輝到案之後雖然辯稱對於自己的行為毫無印象,但店員指證歷歷,還有現場監視器畫面佐證,阿輝的辯解均不足以作為有利認定。
法官指出,阿輝僅因購物糾紛,就做出上述行為,對店員造成的侵害程度非輕,考量到他的智識程度、經濟狀況及身心狀況,最終依犯公然侮辱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再另依犯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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