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男「求歡不成」竟拿刀威脅按摩師 逃逸墜亡生前曾發預告訊息

▲劉男拿刀威脅按摩師脫衣服。(示意圖/CFP)

▲劉男拿刀威脅按摩師脫衣服。(示意圖/CFP)

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廣東中山一名「00後」劉姓男子(指西元2000年至2009年出生)酒後到酒店接受按摩服務時,竟持水果刀威脅女技師脫衣,並造成對方輕微傷。酒店員工趕到現場將技師救出後,劉男為逃跑自行爬出窗外墜樓身亡。家屬事後向酒店求償45.6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212萬元),近日遭法院駁回,引發外界討論酒店是否應承擔責任。

據《廣東廣電台》報導,事件發生於2025年9月8日凌晨2時50分左右。劉男案發前曾與同事聚餐飲酒,之後前往中山市一間酒店接受按摩服務,期間突然拿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威脅技師蒙小姐脫衣,對方反抗時,左胸及雙手等部位遭刀劃傷,經鑑定為輕微傷。

酒店工作人員聽見房內呼救聲後,立即衝入房間救出技師,並踢開刀具、安排人員守住房門,同時報警處理。不料劉男隨後破壞房間窗戶的安全限位器,爬出窗外墜樓,送醫後不治身亡。

▲法院駁回劉男家屬的請求。(示意圖/CFP)

▲法院駁回劉男家屬的請求。(示意圖/CFP)

報導指出,警方調查發現,劉男使用的水果刀是從公司宿舍帶出,且案發前曾傳訊給同事表示「我走了,來生再見」,還透露曾有傷害同事的念頭。

事件發生後,技師曾以涉嫌強姦報案,劉男家屬則以過失致死報案,但警方審查後均認定不符合刑事立案條件,因此未予立案。家屬其後向酒店提起民事求償,主張酒店未盡安全保障義務,要求賠償45.6萬元。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酒店在事發後已第一時間介入救援、報警及通知救護人員,已盡到合理安全保障義務;且房間窗戶原本設有安全限位器,正常情況下成年人不會意外墜落,劉男是自行破壞限位器後攀爬窗外,酒店無法預見或即時阻止,因此無須承擔侵權賠償責任,駁回家屬全部求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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