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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氣爆5死!律師喊「鑑定報告錯的」 檢比對2點抓到真兇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現場。(圖/記者許權毅攝)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今日再度開庭。(ETtoday資料照/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新光三越台中店氣爆案釀5死重大悲劇,案件到底誰需負責?台中地方法院今(18日)傳訊施作的包商與工人共5人,全否認犯行,全案至今無人認罪。辯護律師指出,鑑定報告根本有問題,其中一份鑑定的怪手,甚至不是李姓司機駕駛的那一輛,應重新鑑定;檢方則咬定,遭扯斷的瓦斯管上有黃漆,在怪手上發現漆點,該怪手又查出李男DNA,這2點交叉比對,因此導出兇手就是李男的結論。

層層錯誤 檢方起訴13人

檢方查出,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當時進行2025春季改裝案,規劃對11樓、12樓櫃位進行整修,協鑫室內裝修公司承包,拆除工程由豐厚工程行攬下,轉包給鎮合工程行處理。

新光三越美食街瓦斯管線藏在天花板,施工前卻已經拆除瓦斯漏氣檢知器、封塞,但瓦斯表前面的表外管仍充滿瓦斯,而進行拆除作業前,只關閉部分瓦斯分歧管線,而沒有關瓦斯總開關。

▲李男駕駛的小型怪手,當時在檢方認定的氣爆點下方。(圖/中檢提供)

李姓怪手司機當天上午10時48分操作不慎,當場將「雪嶽山」櫃位上方天花板內的瓦斯主幹管暨分岐管扯落,造成瓦斯持續外洩,並蓄積在天花板上方空間,導致不知情的黃姓水電工人同日11時33分許,在「想想咖哩」櫃位前使用電動電纜剪剪除電線時,因電纜剪運轉產生的火花引燃已達爆炸濃度之瓦斯,引發氣爆,最終釀5死重大悲劇,檢方調查後,起訴新光三越與工人共13人。

無人認罪 工人強調沒碰到天花板

協鑫室內裝修公司負責人陳男、豐厚工程行負責人吳男、鎮合工程負責人王姓父子檔以及怪手司機李男,5人今日被傳喚出庭,但五人開庭時均否認犯行。

陳男等人辯護律師指出,金屬研究發展中心鑑定報告所指,該瓦斯管線有凹痕,沒有洩露、斷面完整,不像是被扯落,案發時也有許多工人沒聞到瓦斯味,而當時第一次出現洩漏,有人為堵住,使得洩漏降低,倘若管線是遭整個扯落,洩漏應該會維持一段時間,起訴書有諸多地方要釐清,請法院查明。

協鑫室內裝修公司負責人陳男被檢方指控是現場工地負責人,陳男否認,稱只負責自己施工的範圍(拆除與木作),並非負責指揮者,僅是轉包給下包商。況且,新光三越沒有講明現場管線有無瓦斯,有關閉10小處與1大處瓦斯閥門(檢方查:1大分歧閥門與2總開關未關),瓦斯管線閥門有無關閉也非自己管理範圍。

▲氣爆瓦斯管線,檢方認定是怪手用力讓管線變形。(圖/中檢提供)

豐厚工程行負責人吳男指出,只是負責載運工具到場,「情義相挺」協助監看,沒有保證跟鎮合工程負責人王姓父子檔約好,需要3人至少有1人在場的事情;有跟王姓父子交代,應該要注意管線。

鎮合工程負責人王姓父子則說,跟吳男共3人要有1人在場,是3人的「默契」,都有告知怪手司機李男,應該要注意管線問題,但是當時根本也沒有要拆天花板,怪手不會也「碰不到」藏在天花板內的瓦斯管線,爆炸原因應該是別的造成,因為瓦斯管的凹痕跟怪手施力方向不同。

怪手司機李男說,自己沒被指示、也沒有拆除天花板,自己駕駛的怪手裝有「一字型鑿頭」,總計加起來約2米多,但是天花板3.5米,根本碰不到。

▲▼李姓怪手司機。(圖/記者許權毅攝)

▲李姓怪手司機(紅衣)稱怪手根本觸碰不到天花板。(圖/記者許權毅攝)

▲天花板內當時因不知情工人使用電動電纜剪,火花引發氣爆。(圖/中檢提供)

律師爆鑑定錯誤 要求重新鑑定

5名工人辯護律師認為,該案的鑑定報告包含「刑事鑑定、金屬研究發展中心鑑定、火災鑑定」等,並未細究找出瓦斯氣爆點在哪?怪手有無觸碰到天花板可能性,以及有無其他廠商切割管線釀禍,怪手出力程度是否能造成瓦斯管線上之凹痕。

甚至,有其中鑑定報告以及拍攝到的怪手,並非李男操作的怪手,連品牌型號都不同,有重新鑑定與勘驗的必要性。

檢方咬住李男關鍵 找到DNA

公訴檢察官點出,本案瓦斯管線上的黃色漆面,經土壤取樣後發現,在怪手上有相似黃漆。又,該怪手上提取的李男DNA,怪手履帶下方有天花板使用的矽酸鈣板,因此導出是李男不慎扯斷瓦斯管釀本起重災。

檢方強調,本案鑑定都有詳細記載辯護人提出之疑慮,可傳訊鑑定人交互詰問,無須再重新鑑定。

▲新光三越中港店氣爆,檢方30日起訴13人。(圖/記者白珈陽翻攝,下同)

▲檢方查出,怪手鑿頭上有黃漆,跟瓦斯管線一樣,又怪手提取到李男DNA。(圖/中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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