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警局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員,11日下午4時許接獲報案,一名女子行經南京東路一段,遭外籍女子推銷美容保養產品,但是雙方因此發生衝突,女子報警表示遭外籍推銷員推擠,外籍推銷員則說遭女子的雨傘揮打,事後雙方均保留法律追訴權。
警方調查,11日晚上4時許,北市警局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員接獲報案,52歲的李姓女子在行經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卻遭一名22歲的以色列籍女推銷員不斷推銷產品,李姓女子不堪其擾與推銷員發生衝突。

▲李姓女子遭女推銷員「熱情推銷」,當街爆發肢體衝突,警方到場互不提告。(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雙方後來爆發口角糾紛,且李姓女子向警方報案,警方到場時自述,被以色列的女推銷員用手推擠,而女推銷員則反擊遭到李女用雨傘揮打,但是最後雙方並不願提出告訴,警方也查證雙方身分備份。
因為南京東路一段上經常有多名外籍女推銷員,圍著路人糾纏要推銷商品,類似糾紛也層出不窮,所以警方也前往該店家進行勸誡,如有發生類似事件,也將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警方指出,店家過分滋擾民眾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最高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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