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男仿冒澳洲某外匯平台非法吸金10億1580萬餘元遭檢方起訴。(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台中一名62歲黃姓男子,涉嫌22023年起仿冒澳洲某外匯投資網站,架設平台,並僱用吳姓女助理,透過投資講座對外招攬民眾註冊會員,宣稱代操外匯保證金可每週獲取0.8%高額利息,非法吸金逾10億元,直到黃男一度失聯,投資人驚覺受害陸續報警。彰化地檢偵查終結,依違反銀行法將黃男及其助理提起公訴,移審地院審理後,法院審酌黃男涉案金額龐大、逃亡可能性極高,裁定自6月8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檢警調查,黃男於模仿澳洲格倫外匯官方網站之外觀,在網路架設極相似的投資網站,並僱用吳女擔任助理兼外匯投資客服與行政庶務。未經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共同對外吸引投資者至台中市參加投資講座,慫恿投資人於網站註冊會員,以現金或虛擬貨幣泰達幣(USDT)轉入黃男指定電子錢包,由黃男代為操作外匯保證金,每週可收取投資本金0.8%的利息,以此方式向不特定多數人吸收資金,約定給付高額紅利。
黃男非法吸金逾10億 檢方依涉違反銀行法起訴
檢方掌握至少15人受害,包含朱姓、鄭姓、蕭姓等多位投資人,雖曾陸續成功出金收到利息,惟黃男事後即下落不明,投資人驚覺有異,陸續向轄區警分局報案,另有吳姓、陳姓、賴姓等10名投資人雖然被騙,但並未報案。全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黃男及吳女均涉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29條之1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規定,依法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
全案移審彰化地院時,黃男於準備程序坦承不諱,並有投資人資料、對話紀錄、入金總量表等證據佐證,足認黃男罪嫌重大,黃男非法吸金總額加上移送併辦部分,已高達新台幣10億1580萬餘元,金額甚鉅、情節非輕,面臨重刑畏罪逃亡之可能性極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認有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裁定黃男自6月8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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