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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兵案第4波開庭 14人全認罪並主張自首「求法官給緩刑」

記者陳以昇、趙蔡州/新北報導

藝人閃兵案第4波遭起訴的9名藝人、5名素人今(16日)在新北地院出庭,除了主導集團運作的陳志明外,其餘14名役男均主張自首,開庭後也都認罪並表達悔意,14人均獲檢方建請宣告緩刑。法官審酌後,考量全數被告皆認罪,決定改採簡式審判程序,並諭知7月29日開庭審理。

▲▼閃兵案開庭9藝人全認罪!庭上求法官給緩刑。(圖/記者黃哲民攝)

▲阿達表示將尊重司法結果,也會好好面對判決。(圖/記者黃哲民翻攝)

14名役男全認罪 檢方建請從寬量刑

本次出庭的藝人包含阿達(本名昌璟翔)、唐禹哲(本名阮霆鈞)、唐振剛、廖人帥、李唯楓、邱昊奇(本名邱孝尊)、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子鋒(本名楊景涵)及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等藝人,以及多名素人役男。

檢方指出,多數涉案役男在案情曝光前後主動配合調查並坦承犯行,因此除陳志明外,其餘14人均獲建請宣告緩刑。

法官庭訊時逐一確認被告是否認罪、是否除役、原應服役期間等。被告均表示認罪並主張符合自首,部分被告的辯護律師則強調當事人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希望法院給予改過機會。

▲▼閃兵案開庭9藝人全認罪!庭上求法官給緩刑。(圖/記者黃哲民攝)

▲▼閃兵案開庭9藝人全認罪!庭上求法官給緩刑。(圖/記者黃哲民攝)

▲鄒翰昇在鏡頭前鞠躬致意。(圖/記者黃哲民翻攝)

法官預告附條件緩刑 役期長短將列量刑參考

檢方另向法院表示,希望調取兵役主管機關資料,了解各被告當時體位及規避役期長度,作為量刑依據。據庭上資料顯示,部分被告原應服役2年,其餘多為1年役期,另有役男已重新入伍服役。

法官審酌後,考量全數被告皆認罪,決定改採簡式審判程序,並諭知下次7月29日開庭審理並辯論終結。法院也明確告知,考量閃兵為逃避國家重要義務,若屆時緩刑,將附帶支付公庫一定數額金錢或易服勞務等條件。

阿達雙手合十致歉 邱昊奇快步奔離現場

庭訊約45分鐘結束後,涉案藝人陸續離開法院。阿達停下腳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將尊重司法結果,也會好好面對判決,「很抱歉做了不好的示範」。至於其他藝人反應不一,鄒翰昇在鏡頭前鞠躬致意,邱昊奇走出法院後,快步奔離現場,唐禹哲、唐振剛、廖人帥、李唯楓等人則未多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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