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歲陸軍王姓一兵遭17歲少年砍死。(圖/記者吳奕靖翻攝,下同)
記者吳銘峯、黃資真/台北報導
陸軍333旅20歲王姓陸軍一兵,在2024年6年在釣蝦場內的KTV包廂遭17歲少年砍死。經查,全案源自於王男與男子黃振瑭有債務糾紛,黃男撂來一群未成年少年設局教訓,造成王男身亡,一、二審被判刑10年,案經上訴到三審,日前最高法院判決駁回,全案定讞。
王男與黃男之間有債務糾紛,因王男放話說要去黃男家裡丟石頭等細故,心生不滿,找少年擬定好教訓計畫後,於2024年6 月15日晚間,將人誘騙到屏東一家複合式釣蝦場KTV,其中一名少年從黃男車上拿出西瓜刀藏在外套內,雙方人馬在包廂碰面後,隨即爆發衝突,過程中少年持西瓜刀,朝王男狂砍11刀。
警方獲報到場時,王男已倒臥沙發奄奄一息,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因四肢及背部多處銳力傷且右膕動脈及靜脈遭砍破大量出血,傷重不治,後續接連逮捕黃男與涉案少年們。
行兇少年被少年法庭判處8年6月,其餘未成年共犯各處3年至7年不等刑期;黃男一審、二審皆被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三審,日前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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