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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辦18小時校園性別事件培訓 強化行為人教育處遇

▲台南市教育局於麻豆國中辦理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課程共3天18小時。(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教育局於麻豆國中辦理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課程共3天18小時。(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為落實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工作,提升學校執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為人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專業知能,台南市教育局於6月16日、17日及23日,在麻豆國中辦理「202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本次課程共3天18小時,透過法規倫理、案例解析、課程設計及實務操作,強化校園第一線教育人員辦理性別事件後續教育處遇能力。

市長黃偉哲表示,校園性別事件處理不應只停留在調查與懲處,更重要的是透過教育、輔導與支援,協助當事人理解錯誤行為造成的影響,建立尊重身體自主、人際界線及性別平等觀念。市府持續推動友善校園與性別平等教育,期盼各校透過完整防治機制,讓學生與教職員工都能在安全、尊重、平等的校園環境中學習與生活。

教育局長鄭新輝指出,本次研習並非針對行為人上課,而是培訓未來協助行為人進行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的防治教育專業人員。行為人防治教育並非制式宣導,而是依事件樣態、行為人身分、教育階段及個別需求所進行的教育介入。

▲台南市教育局於麻豆國中辦理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課程共3天18小時。(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鄭新輝表示,授課人員除須理解性平法規與校園性別事件類型外,也要能透過課程設計、案例討論、引導反思與成效評估,促進行為人理解行為本質、法律責任、倫理界線、權力關係與性別歧視,落實「處理而非僅止於懲處」的教育精神。

教育局表示,本次課程依教育部課程基準規劃,安排12小時核心必修課程及6小時選修性別課程,內容嚴謹且兼顧理論、實務與教學設計。核心課程包含法律倫理、歧視平等與權力議題、校園性別事件類型與特性、課程規劃設計及教材教法等面向;選修課程則納入特教學生性別教育、情感教育與親密關係、性教育等重要議題。

本次研習也邀請具性別平等教育、校園事件處理及教育現場實務經驗的講師授課,包括高雄市立中山高中輔導老師王佳元、新北市丹鳳國小教師黃金宏,以及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助理教授蔣琬斯。

▲台南市教育局於麻豆國中辦理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課程共3天18小時。(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教育局指出,3位講師分別從課程設計與教材教法、特殊教育需求學生支援、法律倫理與案例判讀、歧視平等與權力關係等面向切入,協助參訓人員將性別平等理念轉化為學校現場可執行的教育課程,提升各校辦理行為人防治教育的專業性與實務操作能力。

教育局強調,台南市將持續以友善校園為核心,結合性別平等教育、學生輔導及校園安全機制,建立「預防、處理、教育、修復」並重的校園支援系統,讓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工作不僅做到依法通報與調查,更能透過專業教育課程,協助學生與教職員建立尊重、平等與安全的互動文化,共同打造性別友善、安心學習的台南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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