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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殉職所長今二審!4歲稚子悲吐「我也想有爸爸」 妻痛哭求判死

▲▼撞死所長的女毒蟲陳嘉瑩、所長劉宗鑫的遺孀在庭外受訪。(圖/記者吳銘峯攝)

▲殉職清水所長劉宗鑫遺孀及父親在警察節這天出庭,淚求法官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圖/記者吳銘峯攝,下同)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執勤攔查時遭毒駕女子陳嘉瑩開車拖行、衝撞護欄身亡,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15日、適逢警察節召開二審準備程序庭,劉宗鑫遺孀與家屬到庭旁聽,面對媒體受訪時數度落淚,透露孩子曾對她說出「我也想要有個爸爸」,讓她至今難以釋懷。

劉宗鑫遺孀表示,警察節原本是警察同仁慶祝的日子,但丈夫卻無法再一起參與。她說,每次開庭都是特別煎熬的日子,不斷被迫面對丈夫已離世的事實,而孩子看到故事書中的爸爸角色時,曾對她說「我也想要有個爸爸,我很想爸爸」,讓她當下十分心痛。她強調,希望法院維持一審死刑判決,讓社會知道奪走警察生命必須付出最嚴厲代價,「司法正義不該輸給殺人犯的人權」。

▲▼土城分局長陳明義,陪同已故所長劉宗鑫家屬劉祉源前往高院開庭。(圖/記者吳銘峯翻攝)

父親痛喊「我是活死人」 庭上怒嗆辯護律師

庭訊期間,劉宗鑫父親情緒激動表示,每一次開庭都讓他心力交瘁,兒子慘死畫面至今仍不斷在腦海浮現,「我的心已死、我是活的死人」,如今撐著身體出庭,只為替兒子討回公道。他更不滿辯護律師持續主張減輕責任及程序瑕疵問題,當庭怒問:「如果今天被殺的是你們家人,你們還會這樣講嗎?」

劉母則數度落淚,希望司法能公平審理,也盼辯護律師能理解一位母親失去孩子的痛苦。劉家人認為,劉宗鑫是在執行公務、守護社會治安時殉職,不該讓加害人輕易獲得減刑機會。

▲▼撞死所長的女毒蟲陳嘉瑩、所長劉宗鑫的遺孀在庭外受訪。(圖/記者吳銘峯攝)

▲撞死所長的女毒蟲陳嘉瑩。

陳女願延押仍否認殺人 辯檢攻防聚焦程序與幼子權益

庭訊中,陳嘉瑩仍否認殺人犯意,僅承認傷害致死、毒駕、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等罪名。對於7月1日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她表示「我知道我錯了」,願意接受延長羈押,面對自己的錯誤。

不過辯護律師主張,一審國民法官庭勘驗相關影像時未製作完整逐字筆錄,程序恐有瑕疵,應重新勘驗相關畫面;另陳女羈押期間產下幼子,應依《兒童權利公約》評估「兒童最佳利益原則」,進行相關鑑定。檢方則反駁,一審程序均依法進行,且幼子僅1歲,無鑑定必要,也不應因被告育有子女而影響量刑判斷。

▲▼土城分局長陳明義,陪同已故所長劉宗鑫家屬劉祉源前往高院開庭。(圖/記者吳銘峯翻攝)

▲土城分局長陳明義陪同已故所長劉宗鑫家屬劉祉源前往高院開庭。

警察節追思英勇所長 同仁陪家屬出庭

適逢警察節,土城警分局上午特別在劉宗鑫紀念銘牌前舉行追思儀式,由分局幹部及同仁獻花致敬,感念其生前對治安工作的奉獻。隨後分局長沈明義及多名同仁陪同家屬前往高院出庭,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

土城分局表示,劉宗鑫是在執行公務過程中英勇殉職,不僅是家屬永遠的傷痛,也是全體警察同仁共同的遺憾。警方尊重司法審判,但也期待司法伸張公義,讓重大暴力犯罪獲得應有制裁,同時持續強力打擊毒駕、拒檢逃逸及危害執法人員安全等犯罪行為,捍衛公權力與警察執勤安全。全案目前由高院審理中,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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