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地方焦點

翻轉!上月宣布退選 東勢鄉長張健福調閱判決後確認參選連任

▲東勢鄉長張健福指出,經重新查證後確認不受排黑條款限制,將投入連任選戰。(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東勢鄉長張健福指出,經重新查證後確認不受排黑條款限制,將投入連任選戰。(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記者游瓊華/雲林報導

原本宣布退選的民進黨籍雲林縣東勢鄉長張健福,選情出現戲劇性轉折。張健福因誤認自己有槍砲案件前科,無法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排黑條款資格審查,上月在臉書宣布退出年底鄉長選舉。不過經律師重新調閱高等法院判決確認後,今(14)日偕同律師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具備參選資格,將投入連任選戰。

記者會現場湧入不少支持者關心,張健福神情凝重地回顧這段心情起伏。他表示,自己獲民進黨提名參選後,收到雲林縣選委會寄發的查詢資料,其中載有過往案件裁判內容,因案名顯示涉及槍砲案件,加上自己年少時曾受流氓感訓,誤以為確實有槍砲前科,因此與律師初步研判恐無法跨越排黑條款門檻。

張健福說,當時為避免支持者投入選舉後才面臨資格爭議,因此決定提前向外界說明,並透過臉書宣布退出選舉,希望讓支持者有所準備。然而退選消息傳出後,地方支持者普遍無法接受,紛紛要求進一步確認法律狀況,他因此再委請律師深入查證。

承辦律師吳聰億表示,經向台灣高等法院調閱完整刑事判決後發現,張健福當年雖曾遭地方法院依槍砲案件判決,但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已撤銷原判決,改判妨害自由罪確定。由於司法案件慣例以最重起訴罪名作為案名,因此案件仍以槍砲案件名稱呈現,造成外界及當事人長年誤解。

吳聰億指出,依現行《選罷法》規定,張健福最終定讞罪名並非排黑條款所列限制範圍,因此依法具備參選資格,不影響其投入鄉長選舉。

張健福表示,自己當年因流氓感訓入獄兩年多,對於案件內容與法律程序並未深入了解,出獄後長年認為自己曾犯下槍砲案件。此次收到選委會通知後,再次勾起過往記憶,也因此誤判自身資格狀況。如今經法院判決確認真相後,心情猶如「失而復得」。他強調,感謝支持者一路以來不離不棄,也感謝律師團隊協助釐清法律事實。

現年56歲的張健福,曾任前雲林縣長蘇治芬秘書、雲林縣議會第18屆議員、立委蘇治芬辦公室副主任及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機要秘書。2018年首次參選東勢鄉長失利,2022年再度投入選戰成功當選。此次原本因資格疑慮宣布退選,如今確認具備參選資格,也讓東勢鄉長選情再添變數。

 


►聽Podcast #我在案發現場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