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城分局長沈明義(右3),陪同已故所長劉宗鑫家屬前往高院開庭。(圖/記者吳銘峯翻攝)
記者陸運陞、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女毒蟲陳嘉瑩2024年9月間,吸毒後駕車在新北地檢署外,撞死巡察的土城分局派出所所長劉宗鑫。一審國民法官將陳女判處死刑,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15日再度開庭,適逢警察節,土城分局長沈明義陪同死者家屬前往開庭,並請求盼司法伸張正義、捍衛執法尊嚴。
有多次毒品勒戒前科的34歲陳女,於2024年9月30日深夜10點多,駕駛權利車,停放在新北地檢署外的紅線處,帶隊巡邏經過的劉宗鑫發現該車車牌已被註銷,上前盤查。但陳女虛心拒檢,想開車駛離。
劉男隨即手抓方向盤要控制車輛,並拉住陳女衣領、手臂,喝令停車。陳女不理會,拖行劉男200多公尺,車輛不斷擦撞施工護欄,劉男身體因此遭激烈衝撞慘死。陳女逃離,警方迅速鎖定,隔日清晨就在土城陳女友人住處中逮捕陳女,並起出多樣毒品。檢方依照殺人罪嫌對陳女提起公訴,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將陳女重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15日再度開庭審理,陳女被押解到庭時,記者詢問她知不知道今日為警察節?陳女沒有回應。而法庭上,陳女仍堅稱自己是過失致死的說法,她說自己並無殺人意圖,乃是犯下過失致死罪嫌。律師也說,本案量刑不符合司法院公布的量刑基準,也不符合憲法法庭的113年憲判字第8號,本案為偶發性案件,不能判處死刑。律師更搬出《兒童權利公約》,稱本案在考量幼子最佳利益,不應對母親判死,所以對陳女的兒子來說,不應判處陳女死刑。

▲遭女毒蟲撞死的派出所所長劉宗鑫遺孀,在庭外受訪。(圖/記者吳銘峯攝)
劉男的遺孀於庭訊時,落淚痛批陳女所稱過失致死的辯詞。「如果連依法執勤的警察被這樣奪命,都無法以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我們要怎麼相信社會的正義存在?」並當庭懇請合議庭法官仍舊維持一審的死刑。
劉男的父親劉祉源則痛批陳女「王八蛋」。他說,他相信台灣的司法能做出公平公正的決定,但聽到陳女及律師說是傷害致死,根本就是一派胡言。他指出,兒子活生生地就被拖行撞死,陳女完全沒有尊重他人生命,請求法官能為他們伸張正義,因為陳女的行為破壞了3個家庭。

▲土城分局已故所長劉宗鑫父親劉祉源。(圖/記者吳銘峯翻攝)
由於適逢警察節,土城分局長陳明義率領分局同仁,陪同死者家屬一同出庭。庭訊結束後,陳明義表示,今日土城分局同仁懷著感念與追思之情,齊聚劉宗鑫紀念銘牌前獻花致敬,以最深的敬意緬懷這位為守護治安而英勇殉職的警察英雄。他也強調,劉宗鑫是在執行公務、守護人民安全的過程中殉職,其犧牲不僅是家屬永遠的傷痛,更是全體警察同仁共同的遺憾。警方對於毒駕、拒檢逃逸及暴力危害執法人員等犯罪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力執法,捍衛公權力與社會安全。
陳明義最後表示:「我們不會忘記劉宗鑫所長的付出與犧牲,也不會讓執法人員流血流汗又流淚。期盼司法伸張正義,讓正義得以被看見,讓守護人民的警察獲得應有的尊重與保障。」
▼土城分局人員於劉宗鑫紀念銘牌前獻花致敬。(圖/記者吳銘峯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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