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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大體接運標案零元標抽籤決定? 林燕祝籲市府檢討招標制度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質疑大體接運標案出現零元標並以抽籤決定得標廠商,要求市府檢討制度。(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質疑大體接運標案出現零元標並以抽籤決定得標廠商,要求市府檢討制度。(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於市議會質詢時指出,台南市政府辦理2026年度大體接運標案,竟出現業者以「零元標」投標情形,最後還以抽籤方式決定得標廠商,她質疑,大體接運並非一般運輸業務,而是攸關往生者生命終點尊嚴的重要公共服務,市府應全面檢討招標制度,建立合理評選及監督機制。

林燕祝表示,依實務運作,大體接運須24小時全天候待命,並配備專業車輛、器材及受訓人員,相關成本相當可觀。在此情況下,卻有業者以零元承攬方式取得標案,令人質疑是否真正符合公平競爭原則。

林燕祝指出,台南市大體接運今年重新招標,一標履約時間為3年,共18家廠商投標,僅10家符合招標規定,其中有4家業者底價均為0元,最後由這4家業者抽籤決定得標廠商。她憂心,若得標業者位於外縣市,是否能落實履約標準,在接獲通知後30分鐘內抵達接體現場,市府必須嚴格查核。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質疑大體接運標案出現零元標並以抽籤決定得標廠商,要求市府檢討制度。(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林燕祝進一步指出,所謂零元承攬並非做公益,背後往往有其他商業考量。依殯葬業界慣例,業者可能藉由承攬大體接運服務,率先接觸往生者家屬,再爭取後續殯葬服務商機。她認為,零元投標表面上看似節省公帑,實際上卻可能造成市場競爭失衡,甚至排擠依法經營、合理報價的業者。

林燕祝也提到,過去曾發生業者與民間救護車公司合作,違法接運大體高達21次。她強調,救護車屬於緊急醫療救護資源,設置目的在於搶救生命,絕非大體接運工具。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41條規定,救護車用途不得違反相關管理規定,違者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甚至可廢止救護車設置許可及吊銷車牌。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質疑大體接運標案出現零元標並以抽籤決定得標廠商,要求市府檢討制度。(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林燕祝呼籲,市府應全面檢討大體接運招標制度,針對零元標現象深入檢視是否存在制度漏洞,並加強查核業者實際履約情形,包括車輛設備、人力配置、到場時效及服務品質是否符合規範。

林燕祝強調,大體接運是往生者人生最後一程,不應淪為削價競爭標的。市府應以維護往生者尊嚴、保障家屬權益及維持市場公平競爭為優先,建立更完善的評選與監督制度,不能讓不合理的招標方式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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