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出賣帳戶起了糾紛,慘遭凌虐害死。此為示意圖。(AI協作圖/經編輯審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大園區發生一起詐騙集團虐死人案件,陳姓男子將帳戶賣給詐騙集團,但卻因帳戶使用問題起了糾紛,詐團遂以美人計,將陳男騙出,而後眾人一擁而上,將陳男毆打凌虐,最後棄置在公園內,陳男最後不治身亡。詐團成員二審均遭重判,當時打電話烙人、在場觀戰的劉姓男子,逃亡年餘後遭逮,一審國民法官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1年6月,上訴二審後,高院改將他判刑5年9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死亡的「車主」(人頭帳戶提供者,詐集內部黑話),陳男2022年間經由王姓女子的引薦,將銀行帳戶以5萬元賣給詐騙集團。但最後卻因為帳戶使用問題,陳男與詐騙集團起了糾紛,王女就在當年10月4日晚間透過IG傳訊息給陳男,謊稱心情不好,想約陳男到某大樓12樓住處內聊天。陳男見色心起,立刻騎機車到該處會合,並拿出安非他命吸食。王女則趁機聯繫詐團成員前來。
此時經營洗車場的劉姓男子接獲詐團朋友電話,稱「我抓到欠我錢的人了,我在處理,你要不要一起過來」。劉男隨即帶著洗車場內的多名員工,駕車前往桃園大園區的「溫州公園」。眾人集結後,搭乘電梯上12樓王女住處,將陳男帶出。眾人共同以鋁棒、木棍或徒手等方式,毆擊、踹踢陳男頭部、軀幹及四肢,期間長達1個多小時。
眾人毆打凌虐完畢後,駕車將被害人帶到公園內棄置,還威脅說「不准驗傷、報警」。但此時被害人被打到顱內出血、橫紋肌溶解症及皮下多量出血,已經奄奄一息。一直到清晨5點多,公園內晨運的民眾發現被害人,報警送醫,不治身亡。警方循線逮捕主嫌梁姓男子、王女等多人,高等法院日前二審將這批被告判刑8年到12年半不等的刑期。至於劉男未被緝獲,遭發布通緝,逃亡1年多終於被逮。
劉男被捕後,桃園地檢署提起公訴,依法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國民法官認為他犯後飾詞狡辯,又未與被害家屬和解,重判他有期徒刑11年6月。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改認定劉男當時並未動手,僅在一旁觀戰,最後改將他判處有期徒刑5年9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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