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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金童」賴冠翟非法吸金2.7億 棄保潛逃再犯重判12年6月

▲宜蘭地方法院以傷害致死罪,判沈女7年4月刑期,許男因依傷害罪,被判10月刑期。(圖/記者游芳男攝)

▲「房仲金童」賴冠翟在宜蘭、屏東共詐騙2億7千萬,被宜蘭地院判12年6月刑期。(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曾榮登財經雜誌封面、被譽為「房仲金童」的45歲男子賴冠翟,因涉嫌以投資房地產保證短期獲利為餌,在宜蘭非法吸金高達2億5000餘萬元。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及偽造有價證券罪,情節重大,依法重判有期徒刑12年6月,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億3000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賴冠翟雖表面風光,實則早有財務缺口。2014至2017年間他在宜蘭誘騙至少30名被害人上鉤,其中不乏昔日恩師,有被害人甚至投入1200多萬血本無歸。賴男為吸引資金,曾開出「投資100萬、25天獲利45萬」的驚人條件,換算年利率高達657%,遠超法定上限。

賴男遭查獲後棄保潛逃,2018年化名「沈文」躲藏於屏東恆春,假冒律師、建築師,並以慈善為幌子再度對當地家長及老師吸金逾2000萬元。

賴男於去年底落網並押解回宜蘭,法官斥責其行徑嚴重妨害金融秩序、助長投機風氣,雖其坦承犯行,仍予以重懲,以昭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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