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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主帶「榜一大哥」回家!他色喊:讓妳10個月不來 夫提告輸了

▲▼偷情,外遇,回家。(AI協作圖/為AI協作製圖,經編輯審核)

▲女直播主帶男粉回家,被丈夫發現。(AI協作圖/為AI協作製圖,經編輯審核))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女直播主小芸(化名)和年收百萬的丈夫結婚後,趁丈夫經常不在家,將「斗內」最多的「榜一大哥」阿浩(化名)帶回家,兩人不僅私下互動親密,阿浩還在直播間喊「別欺負我老婆啦」、「下次讓妳10個月不來」等曖昧言論,都被丈夫抓包,丈夫憤而將阿浩告上法院,兩人婚姻也畫上終點。全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因阿浩堅稱兩人只是粉絲和偶像的關係,也無證據顯示阿浩知道女直播主已婚,法官判阿浩免賠。

人夫主張,他和小芸於2022年12月結婚,婚後他因工作,只有放假期間才能回到高雄住處,去年他發現小芸形跡詭異,還在2025年6月25日Tiktok上,發現男網友阿浩把嘴巴貼在小芸臉上的親密合照,同月28號他偷偷進入小芸的直播間,發現阿浩還留言「別欺負我老婆啦」、「還一直吃冰」、「下次讓妳10個月不來」、「看是小小小浩,還是小小芸」、「下次除了吃飯分開其他都不分開了」、「幫我洗」等暗示做愛懷孕的曖昧言論。

人夫表示,還有鄰居詢問他是否換車,他起疑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阿浩開著一輛BMW,於去年6月20日深夜11時許載著小芸出雙入對、牽手,還進到他家裡去,21日下午又一同出門,阿浩在電梯內撥弄小芸的頭髮,還用手勾住小芸的肩膀,兩人互動親暱,整天同進同出,同年月23日下午又一同牽手出門,行為舉止如同情侶。

人夫說,他看到這些畫面深覺遭到妻子背叛,小芸因為愧疚,也承認偷吃阿浩,且阿浩也知道她已婚,坦言與阿浩是網路戀愛,並非直播主和粉絲關係,他聽了大受打擊,提告對阿浩求償60萬元。

全案審理時,阿浩堅稱和小芸是「直播主粉絲與偶像」的關係,而且小芸並沒有在平台公開已婚身分,也對他自稱是單身,何況去年5月他才剛受託幫小芸處理她和前男友的糾紛,自然覺得小芸單身。

阿浩說,他見小芸單身又以直播謀生,才在平台「斗內」(打賞),這種「斗內」機制本來就仰賴互動氣氛和話語,難要求粉絲的言論時刻保持克制與禮貌,更何況他在小芸直播間中一直是「榜一」(抖內金額最高者),他在直播間產生優越感,進而說出虎狼之詞,也是直播文化下較為粗俗的一景,並非侵害配偶權,僅是抱持「偶像對自己另眼相待」、「榜一粉絲之福利」等心態,並沒有逾越分際。

法官檢視相關資料,顯示人夫名下有不動產和車輛,年收約百萬,阿浩也為公司負責人,年收入約40萬元,且人夫和小芸已於去年9月離婚等情,認為本案爭點應為「阿浩是否知道小芸已婚」,然而並無證據顯示小芸曾坦露自己已婚的事實,也無證據顯示阿浩進入屋內,就能從房內擺設得知小芸已婚。

法官指出,小芸因從事直播,希望男網友提供金錢收入,而和阿浩有較曖昧言語和行為,像是在住處外牽起阿浩的手等,不能因此就認為阿浩故意逾越男女分際,阿浩在直播間的留言也只是直播與網路文化下的輕浮言語。此外,按照小芸之前就有自行駕駛丈夫車子前往他處等記錄,判定人夫會和小芸離婚,是因為雙方長期欠缺信任基礎導致,不能全部歸咎阿浩,判阿浩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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