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翻攝新竹市政府官網、高虹安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誣告案二審被判有期徒刑6月,經檢察官同意改以「社會勞動方式」代替入監;民眾黨量身訂製修「高虹安條款」,讓「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公職。白委許忠信更在委員會修法時,被「市長」電話指示相關修法,委員會直播全都錄。該法今(12日)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民進黨表示,藍白強行通過延會說要審查總預算,結果預算沒審完,接連推動多項爭議法案,企圖替個案解套、掩護自家人脫罪。
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曾犯貪汙、國安法等重大刑案,被判有期徒刑確定並受緩刑宣告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朝野立委為避免參選人因被法院判緩刑而喪失參選資格,紛紛提出選罷法修正草案,排除緩刑不可參選的規定。
民眾黨團加碼,被法院判「易刑」如社會勞動等也可參選。但由於力拼連任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相關情節,被認為是位高虹安量身打造的修法。且委員會討論修法當天,許忠信透過藍委徐欣瑩與「市長」通話「喂,市長」、「法官不會做出社會勞動的宣告」等語言,都被委員會直播清楚收音,引發爭議,幕後藏鏡人就被認為是高虹安。該案仍在今三讀通過。
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指出,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日審議由立委翁曉玲提出、藍白兩黨共同推動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企圖大幅縮短羈押期限。此舉等同讓檢方偵辦形同斷手斷腳,將嚴重壓縮打詐、緝毒等重大案件的偵辦時間,導致司法機關於涉嫌共犯、上下游組織及串證滅證風險高之案件中,調查能力大幅受限。
李坤城表示,該提案不僅引發法界與檢方強烈反對,甚至連自家人都不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便公開直言,此修法將導致我國刑事犯罪偵查全面崩潰。
李坤城進一步質疑,藍白陣營「因人設事」的手段已非首例。立法院稍早強行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放寬易服社會勞動者的參選限制,此舉顯然是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的「高虹安條款」。
李坤城指出,由於高虹安誣告案二審遭判處有期徒刑6月,未來若判決確定且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依法恐無法登記參選,藍白卻在選舉登記前夕迅速修正法律,時間點與高虹安案高度吻合,完全是在為其掃除參選障礙。
李坤城強調,從國民黨試圖推動減輕連署行賄罪責的「周典論條款」,到今天強行通過的「高虹安條款」以及企圖縮短羈押期限的「柯文哲條款」,藍白種種作為,完全證明在野黨就是把立法權變成為個案處理法律後果的工具。
李坤城表示,法律制度雖可修正討論,但絕不能淪為服務特定人士的個案工具。請藍白別再將寶貴的會議時間浪費在替自家人解套,儘速完成總預算審查,履行立法委員最基本的法定職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