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條款」立法院三讀! 受緩刑宣告、易服社會勞動者可參選 

▲立法院長韓國瑜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圖/記者林敬旻攝)

▲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正案三讀通過。(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蘇靖宸/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誣告二審雖改判6個月,但可經檢察官同意改以社會勞動的方式代替入監。立法院會今(12日)三讀通過國民黨與民眾黨共推的《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正案,讓受緩刑或易服社會勞動的人都可參選,被民進黨質疑是為高虹安「因人設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初審《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雖對排除「受緩刑宣告者」的候選人消極資格限制達成共識,但民眾黨團主張也應排除「受易刑處分者」。韓國瑜11日召集協商此修正案,白委許忠信提修正動議,改為「但宣告緩刑或得直接、間接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不受此限」。但因朝野無共識,韓國瑜宣告依照規定辦理,意即送交立法院會處理。

該案爭論點在於,高虹安誣告案二審雖改判6個月,但因未受緩刑宣告,如果三審維持原判決,即使法官准許易服勞役,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高登記前若未服完勞役時數,將斷連任之路。因此,民進黨團質疑民眾黨修法方向,是為高虹安量身打造的個案修法。

今立法院會召開前的朝野協商中,國民黨與民眾黨共同提再修正動議,在第26條第9款的地方修改為「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不在此限」。該版本二讀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5人,56人贊成、49人反對;三讀結果,出席委員105人,57人投贊成、48人反對。

民進黨立委李柏毅發言時,秀出內政委員會審查該案時,國民黨新竹縣立委徐欣瑩拿電話給許忠信接,許一接電話就講出「喂!市長」,讓李在議場高喊「哪個市長打來?」李柏毅說,三黨審查時對涉黑、金、國安、詐騙的人不得參選,民進黨支持,但民眾黨卻突拋可以讓未服完易刑處分的人可參選。

李柏毅也說,易刑處分可以參選的話,民進黨可能也可以支持,但9月4日以後三讀好不好?或者在明年1月1日以後三讀好不好?「我覺得不要因人設事、不要因人修法」。

但許忠信表示,中華民國《憲法》保障每個公民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如果法院不讓這個犯罪人參選,已經有褫奪公權來加以判處,因此用《選罷法》來限制人民的參政權,這是一個違憲的法律,所以要大修《選罷法》。

許忠信反擊,民進黨也提出修法,要給予緩刑者參選權的同時,結果判兩年以下得緩刑可以選舉,但判六個月以下得易服社會勞役者卻不可參選,這個是民進黨為了某一個立委來解套。民進黨扭曲他接了什麼市長的電話,但台灣有多少市長?讓易服社會勞動者回復參政權,是普遍性的給予國內所有犯輕罪者能夠回復選舉權,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許忠信說,民進黨竟然只要判緩刑者可參選、兩年以下可參選,而六個月以下的不能夠參選,「這是一個法治國家的憲政應該做的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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