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地檢署。(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偵破以屏東市一處洗車場為據點的詐欺車手集團,查出集團分工縝密,透過Telegram聯繫電信詐騙機房、人頭帳戶及假幣商,形成完整洗錢鏈。檢方查出集團自2024年起,涉嫌招募車手提款、收水及洗錢,多名成員更曾赴柬埔寨從事詐騙工作,犯罪所得超過600萬元,被害人逾60人,遍及全國,日前依加重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等罪起訴,主嫌遭求處重刑。
起訴書指出,林姓男子等人自2024年6月起共組車手集團,以屏東市六塊厝地區一處洗車場作為主要據點,涉嫌與電信詐騙機房、人頭帳戶集團及假幣商合作,建立從收取提款卡、提領贓款到購買虛擬貨幣洗錢的一條龍犯罪模式。
檢方指出,該集團組織架構嚴密,分為控盤、收水、中人、提款車手及驗卡等不同層級,上游詐騙機房取得被害人匯款後,即通知車手集團提領贓款,再透過層層轉手方式集中現金,最後交由假幣商購買虛擬貨幣,藉此掩飾資金流向。
調查發現,集團平日利用Telegram成立「盤口群組」及「攻擊群組」,由上層幹部統一指揮車手行動,並透過白牌車隊運送裝有人頭帳戶提款卡的包裹。取得提款卡後,成員先進行俗稱「洗車」的驗卡作業,確認帳戶可正常使用,再依詐騙機房指示提領被害人匯入款項。
檢方查出,林姓主嫌負責統整集團運作及聯繫上游資源,另有成員負責控盤、招募車手及收取贓款。部分成員更曾前往柬埔寨從事詐騙相關工作,返台後持續投入詐騙集團運作。而該集團不僅經營一個車手組織,後續更發現另有獨立運作的車手集團相互串聯,犯罪網絡錯綜複雜。警方於2025年1月至3月間陸續發動拘提、搜索行動,成功查獲多名核心成員,並扣得手機、筆記型電腦、提款卡等重要證物。
屏東地檢署認為,林姓主嫌為集團發起人及核心人物,犯罪期間長、涉案範圍廣,建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另名負責控盤的林姓成員因曾逃亡、刪除手機資料滅證,遭求處7年6月徒刑;另一名張姓控盤幹部則因涉案情節重大、犯後態度不佳,遭具體求刑8年。
屏檢強調,部分被告除涉及本案外,另與其他車手集團及海外詐騙組織有所牽連,仍有相關案件持續追查中。由於多名被告具有逃亡、串證及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檢方也建請法院持續羈押相關主嫌,以利後續擴大偵辦,徹底斬斷詐騙集團犯罪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