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公務員提案廢國旅卡,提案今達標,行政院人事總處2個月內需評估納政策推動。(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請行政院人事總處會同銓敘部,研擬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相關行政命令,包括全面廢除國民旅遊卡制度、全額發給不休假加班費與明定保障條款等。今(11日)提案超過5000人附議,依規定,相關單位必須於2個月內針對提案內容進行說明,並評估納入政策推動。
根據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議後,在60天內完成5000份附議後始能成案。提議之權責機關應傾聽各界意見,及評估納入政策推動之可行性,權責機關回應的期間為2個月。
根據提案內容,現行國旅卡制度存在四大核心矛盾。第一,侵害憲法保障的財產權。依據司法院釋字第126號等歷次解釋意旨,不休假加班費屬於公務員因公無法休假、繼續提供勞務的「對價」,本質上屬於薪資與財產權之一部分。
提案指出,現行制度將部分「不休假加班費」轉為「國民旅遊卡」消費額度,並限制消費業別與核銷方式,已實質侵害公務人員對其勞動報酬的自由處分權。
第二,國旅卡制度已失去政策初衷,當年設立旨在振興國內觀光,然而歷經多次變革(如納入儲值商品、商圈消費等),其功能已與一般消費無異。且每年政府需編列預算維護核銷系統、審查特約店,虛耗行政人力與成本。
第三,觀光政策工具轉嫁基層承擔。政策補貼之責任應由政府公務預算或特別預算承擔,而非由基層公務員的休假權益或勞務對價來「買單」。
第四,公職人才流失。近年基層公務人員業務日益繁重,薪資福利相較於民間市場已逐漸失去競爭力。國旅卡限制重重,常被基層同仁戲稱為「偽福利」,實則打擊基層士氣,不利公部門留才。
提案指出,本議題雖於過往曾有討論,但時至今日,國內經濟環境、振興經濟之政策工具(如各類觀光專案補助)已趨多元,無須再將公務人員因公未休假之勞務對價(不休假加班費)與特定觀光政策捆綁。為求薪資正義、精簡行政冗流,實有重啟研議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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