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黃子佼因購買收藏2341個兒少性影像與個資檔,遭起訴後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被依法院判刑1年6月,緩刑4年免坐牢確定,但需接受付保護管束,黃子佼11日首度向台北地檢署報到,並身穿同一件上衣,戴鴨舌帽與口罩,未來將依檢察官指示進行保護管束,並安排180小時義務勞務、3場法治教育時間;不過黃子佼另涉肇事逃逸若判有罪,恐撤銷緩刑。

▲黃子佼11日因收藏未成年性影像案緩刑確定,今早到台北地檢署報到執行保護管束。(圖/記者劉昌松攝)
黃子佼曾獲金鐘獎最佳綜藝節目主持人獎,因形象良好,在2022年間代言司法院「國民法官」制度,結果2023年就被爆性騷擾未成年少女,檢察官調查後,以證據不足等理由處分性騷擾罪嫌不起訴,但因被查扣到的4TB硬碟中,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考量黃子佼認罪,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繳交史上最貴的120萬元給國庫,以及1200字悔過書。
黃子佼當時第一時間對外表示,「錯了就是錯」,但經紀公司為了否認媒體報導不法影片上百部,貼出律師聲明稱涉案飲片「僅有7部」,再次引爆輿論譁然,認為黃子佼並未真心反省;緩起訴經高檢署再議後撤銷,發回北檢清查確認影像中被害人身分年紀等犯罪事實。

▲黃子佼在案件偵查審理過程中曾否認犯罪,最後力拼與被害人和解獲判緩刑。(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北檢重啟調查,黃子佼從2013年2月12日就註冊加入惡名昭彰的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然後從2017年8月8日起,在論壇儲值購買性影像,被害少女最小的才10歲,依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等罪嫌起訴黃子佼。
黃子佼在一審時否認犯案,辯稱「影片不是我拍的」、「下載了還沒看」,辯護律師也提出法律不溯及既往等論點爭取無罪,仍被台北地院依判處有期徒刑8月,黃子佼上訴二審後,改回認罪態度,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高院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重判徒刑1年6月,但給予緩刑4年機會。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在2026年5月7日駁回確定,黃子佼不用因持2341個兒少性影像與個資檔入監,但因法院同時宣告,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提供180小時的義務勞務,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原起訴黃子佼的台北地檢署收到判決後,通知被告到案執行。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