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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人妻偷吃員警「做筆錄變出軌」!視訊電愛截圖被抓包

▲▼偷吃,出軌,婚外情,情侶。(AI協作圖/記者柯振中製作,經編輯審核)

▲人妻因涉及刑案到派出所接受偵訊,結果跟承辦員警發展出婚外情。(AI協作圖/記者柯振中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一名任職科技公司的男子阿哲(化名)發現妻子小涵(化名)與警員阿凱(化名)發展婚外情,不僅互傳曖昧訊息,還發生性關係,憤而提告求償7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凱明知小涵已婚,仍與對方維持超越一般朋友界線的親密關係,已侵害阿哲的配偶權,判決須賠償18萬元及利息。

妻子赴警局製作筆錄 竟與員警擦出火花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涵因涉及刑事案件,2025年9月前往警局接受偵訊時認識承辦員警阿凱。法院認定,阿凱在核對身分過程中已知悉小涵具有婚姻關係,卻仍自同年10月起與她頻繁聯繫,並進一步發展成婚外情。

阿哲提告指出,小涵甚至將阿凱的LINE名稱改成「XX銀行」,藉此掩人耳目。兩人不但互傳照片、愛心符號,還留下大量曖昧對話紀錄,顯示關係早已超越一般朋友往來。

「我好想你」成鐵證 手機還留有私密截圖

法院審酌相關證據發現,阿凱曾向小涵傳送「我好想你」、「好想靠在你旁邊休息」、「我很想你,每次短暫的見完面,我離開都很難過」等訊息,字裡行間流露濃厚愛意。此外,雙方還有「還沒睡」、「濕了?」等帶有挑逗意味的對話內容。

除了訊息往來外,法院也發現小涵手機內留有兩人視訊時的畫面截圖,其中包含自慰畫面。綜合對話內容與相關證據,法院認定兩人關係已明顯逾越普通男女交往界線,甚至已發生性關係。

丈夫提告求償70萬 法官酌減判賠18萬

阿凱在訴訟中坦承侵害配偶權,但辯稱雙方往來時間僅約兩個月,情節未達特別嚴重,希望法院降低賠償金額。法院則指出,婚姻關係建立在忠誠與信任基礎上,第三人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感情,足以破壞家庭生活與夫妻間的信賴關係。

法院審酌阿哲與小涵育有一名3歲子女,阿哲擁有碩士學歷,在資訊公司擔任副理,年薪約300萬元;阿凱則為警專畢業,擔任警職,月薪約7萬元。另考量兩人婚姻最終於2026年4月協議離婚,以及侵害行為持續約兩個月等情節,認定70萬元求償過高。

婚姻最終走向離婚 判決須賠償並加計利息

法院認為,阿凱的行為已侵害阿哲基於婚姻關係所享有的配偶權,造成精神上痛苦,最終判決須賠償18萬元,超出的部分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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