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今日凌晨偵訊市議員張肇良、農業局前高姓科長依貪污、關說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晚間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桃園市調處偵辦市議員張肇良疑似於涉嫌於2021年至2023年間,利用擔任市府顧問與市議員身分,收取業者賄賂協助業者在農地違法興建倉庫,還涉嫌向時任市府農業局農地管理科高姓科長關說,讓違建倉庫免予被查報拆除,10日凌晨偵訊後將張、高2人依貪污、關說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晚間裁定羈押禁見、通信及收受物件。
桃園地檢署肅貪專組檢察官李旻蓁昨天指揮桃園市調處搜索張肇良等5人住處及辦公室處所共9處,通知張等5人與證人共6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被告張肇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嫌;被告高姓科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所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於今日清晨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3人經檢察官諭知分別以新臺幣5萬至30萬元不等具保。
院方裁定理由指出,張肇良經訊問後,否認羈押聲請書所載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與圖利罪嫌,但有相關證人證述、扣案手機中之對話紀錄截圖等事證可佐,且被告既已坦承知悉同案陳姓被告欲興建鐵皮屋,係非農業使用,竟仍應允協助藉由合法申請農業資材室、溫室之外觀,以達到興建家具倉庫作非法使用之目的,辯詞顯不足採,認被告確有聲請所指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被告曾為桃園市政府顧問,現為桃園市議員,其人際網絡甚為廣闊,且被告對於桃園市農業局相關業務具相當程度影響力,無從排除被告試圖干擾潛在共犯或證人之陳述,使該案情陷於晦暗不明之可能,本案係法定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其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院方考量羈押手段有助於保全證據,院方認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不足以確保後續司法程序之順利進行,故被告有羈押禁見之必要。
農業局前高姓科長經訊問後坦承犯行,但供述內容實質上仍係否認羈押聲請書所載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嫌,但證人證述、同案被告張肇良扣案手機中對話紀錄截圖等事證可佐,且被告對本案農地上存有違建情事雖認識,卻又對於未依法駁回陳姓業者之申請案未能清楚說明,偵訊時僅空言辯稱忘記了、只是有疏失,顯有避重就輕之情,依證人證述可知,被告於審查上開申請案期間可明顯感受來自其主管即被告異於其他案件之關切,足認被告確有聲請意旨所指犯罪嫌疑重大。
本案係法定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其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法官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予以羈押禁見、通信及收受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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