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男犯案後要求女子加入LINE好友,隔日竟又謊稱可投資經營夾娃娃機店。(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阿忠(化名)日前行經中壢火車站前,見一名女子因悠遊卡餘額不足、無法順利搭車而焦急徘徊,竟假意表示願提供200元車資,並以「陪同到旅館休息」為由將人帶離。兩人進入附近旅館房間後,阿忠竟利用身形優勢,違反女子意願強行侵犯得逞。事後兩人搭電梯離開旅館至1樓時,阿忠才將200元現金塞給女子。
犯後加LINE 再設投資陷阱
判決指出,阿忠犯案後要求女子加入LINE好友,隔日起又謊稱可投資經營夾娃娃機店,並宣稱「保證獲利」,進一步要求女子回家拿取家人現金,甚至多次傳訊詢問可否拿出數十萬、數百萬元,企圖誘使女子竊取長輩財物交付投資。
女子察覺異狀報警 警方拘提到案
女子事後發現阿忠說詞可疑,決定向警方求助,並配合員警相約在桃園市一處超商前見面。阿忠到場後一度企圖逃離,警方隨即持拘票將他拘提到案,並查扣其小米手機及SIM卡,手機內對話紀錄也成為詐欺未遂案情的重要證據。
DNA與訊息成關鍵 法院判刑4年6月
審理期間,阿忠否認犯行,辯稱未與女子發生性行為,也否認詐欺意圖。不過法院根據被害女子證述、驗傷資料、刑事警察局DNA鑑定,以及LINE對話紀錄,認定他犯行明確。桃園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另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扣案手機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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