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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1天內抓了4毒駕仔全都收押 2週內查緝20人「全送看守所」

▲▼台中阿志猴毒駕。(圖/記者許權毅攝)

▲台中檢警為打擊毒駕,只要觸犯8種標準,就將毒駕嫌疑人聲押。(資料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毒駕影響甚鉅,近期又不斷傳出毒駕致人死傷案件,社會矚目。台中地檢署與台中市警局為打擊毒駕不肖分子,只要查獲駕駛有8大毒駕情況,全數向法院聲押。中檢指出,自5月27日以來,已經聲押獲准20件,昨日1天內就押了4人。

台中地檢署5月27日召開「妥適運用預防性羈押,以打擊毒駕研商會議」,針對毒駕案件8大重點類型,包含「扣得毒品、併同酒駕、致人死傷、嚴重違規、事故地點於校園或公眾聚集場所、致生危險、多次前科、當下疑似施用」等情狀,請求第一線警方妥善運用建請羈押。

檢方說,目前與台中市警局持續滾動式研議精進作為,成立快速連繫平台,警方就當日毒品唾液快篩呈現陽性或有前述8大類型之案件,即時通報給檢方,以便指示加強偵查作為。將扣案毒品緊急送驗、調取道路監視器、提供密錄器影像等,以確認被告查獲前有無逆向行駛、競速飆車、反應遲鈍或其他疑似施用毒品之情狀,於移送書上記載「建請羈押」,讓檢警無縫接軌。

▲▼台中5天抓36人毒駕僅1人羈押,地檢署明訂8項抓人標準。(圖/警方提供)

▲毒品唾液快篩是檢警利器之一。(圖/警方提供)

台中市檢警昨(9)日分頭追查,發現陶姓被告為逃逸外籍移工,警方同時於車內查獲毒品,顯有施用毒品後駕駛之高度風險;陳姓被告經警方調閱車行軌跡後,發現其毒駕行駛於市區公眾聚集處所,漠視民眾交通安全;周姓被告有施用毒品前科,且警方於其隨身包包扣得多種毒品;沈姓被告則同時有扣得毒品及毒駕前科等情形。

台中地檢署強調,將持續落實法令、部頒政策及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積極妥適運用預防性羈押制度,協同警察機關強力查緝毒駕不法。對於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及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之行為,本署均將依法從嚴、從重追訴,絕不寬貸,以杜絕毒駕風氣蔓延,守護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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