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明審查《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根據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的草案版本,擬修正第93條、第101條刪除羈押要件「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被外界質疑是「柯文哲條款」。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10日)批民進黨搞認知作戰,並表示總統賴清德過去當立委時提的《刑訴法》草案版本,對於羈押的要件、期間,比民眾黨這一次提出來的幅度還要更大。
黃國昌今接受資深媒體人王淺秋專訪。針對民眾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近期推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擬讓被告勾串不能羈押、搜索時可自由活動打電話、羈押日數減半等規定,被質疑是為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量身打造的「柯文哲條款」,黃反駁,民進黨搞認知作戰,刻意把《刑訴法》的修法,跟柯文哲以及現在人民所深惡痛絕的詐騙掛鉤在一起,「這就是民進黨的認知作戰」。
黃國昌說明,民眾黨這次推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要避免的是「押人取供、侵害人權」,民眾黨版本跟過去由賴清德2008年當立委時提案的《刑訴法》修正草案版本,對於羈押的要件、期間,比民眾黨這次提出來的幅度還要更大。
黃國昌說,賴清德當初主張,檢察官在偵查期間的時候,羈押最多只能10天;民眾黨這一次提出來的版本,還沒有去動到羈押期間。有關於刪除「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就夠成羈押理由」,黃說,美國的羈押制度哪有什麼勾串證人之虞?要押起來就是怕跑掉、或怕繼續傷害別人,並不是把押人當作取供的手段。
「這些事情民進黨不知道嗎?民進黨知道、很清楚,否則2008年賴清德怎麼會提這樣的修正草案?」黃國昌說,2008年賴清德提出《刑訴法》修正草案時,綠媒一片鼓掌拍手叫好,如今卻說民眾黨的版本是最幫罪犯說話的法案。
黃國昌說,民進黨試圖把這次修法跟詐騙集團連結在一起,「我不客氣講,現行刑訴法運作下,民進黨想押的人就可以押;但民進黨想放的人,即使判決有罪確定,現在也在外面逍遙自在,最大例子就是詐騙、洗錢的鍾文智」。
黃國昌表示,最可笑的是,欠國家1.7億的前民進黨祕書長、新潮流大老吳乃仁,當初賴清德用政治生命保證清白的吳乃仁,現在拘提抓不到人,大家都一直呼籲賴清德,要不要對你的恩師落跑出來講句話?但是到現在就當做沒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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