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通電軍少校課長涉拿軍方採購肥親屬,認罪繳回不法所得獲緩刑。(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國防部資通電軍網路戰聯隊網路技術支援中心王姓少校課長,涉嫌利用10萬元以下小額採購免公告招標機制,將「漢光演習顯示器」等3項採購案交由姐姐、姐夫及妹婿等親屬承攬,並安排妹婿假冒包商員工進入軍事營區施工,藉此圖利親屬逾1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近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事務違背法令圖利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
判決指出,王男自2022年起負責網路技術支援中心戰具測評維管課採購業務,明知《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採購案若涉及本人或二親等內親屬利益,應依法迴避,卻仍利用職務機會,將採購案交由親屬承攬。王男辦理「電錶迴路調整作業」、「漢光演習顯示器」及「監視系統保養」等3項採購案期間,利用單筆採購金額未達10萬元、無須公告招標的規定,私下指導姐姐及邱姓姐夫成立工程行,刻意隱匿親屬關係,再將相關案件直接交由親屬承作。
由於姐姐與姐夫均不具機電專業背景,王男胞妹另找來具備水電專長的林姓丈夫協助施工。林男並假冒外包廠商員工身分進入軍事營區,從事拉設線路、安裝電視等工程。此外,為順利完成核銷撥款程序,王男等人還找上基隆一間電料行陳姓女負責人,開立不實報價單及發票,藉由借牌方式請款,最終使親屬獲取超過10萬元不法利益。
法院審理時,王男及胞姊、邱男、林男、陳女等5名被告均坦承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法官審酌相關工程均已完工,且被告犯後態度良好,但認為王男身為現役軍官,卻利用主管採購職權圖利親屬,嚴重損害公務員廉潔形象,因此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宣告緩刑4年;其餘涉案親屬及陳女則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1年4個月不等徒刑,均獲緩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