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配徐春鶯涉犯《反滲透法》等罪嫌,新北地院今(9日)辯論終結,徐春鶯交保200萬元,結束195天羈押。(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前理事長徐春鶯被控受中共官員指示與資助,在台蒐集政黨內部情報、為2024年總統候選人柯文哲等選將站台助選,涉犯《反滲透法》等罪嫌,新北地院今(9日)辯論終結,訂於今年(2026年)8月11日上午11點宣判,徐和同案被告鍾錦明均不認罪,自認曾籲對岸在統一前,要先承認「中華民國存在」。檢方針對2人涉犯《反滲透法》的2次助選行為,各求刑合計9年6月與8年6月、各併科罰金合計1300萬元與900萬元。
現年64歲的徐春鶯1993年以陸配身分移居台北、2000年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2016年起以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身分在兩岸從事交流活動,曾被台灣民眾黨考慮列入2024年不分區立委名單,但爆發未放棄中國國籍爭議,徐婉謝提名。

▲徐春鶯在時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競選2024年總統的選前之夜,站台助選。(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徐春鶯本案於去年(2025年)11月偵查時,到案被羈押禁見至今逾半年,共被起訴4大塊犯罪事實,一為受對岸官員指示,與鍾錦明在台為特定候選人助選,涉犯《反滲透法》,二為替陸配從事兩岸地下匯兌共台幣2875萬餘元、涉犯《銀行法》,三是與自己女兒卜啓正、好友羅穎共謀,偽造卜女任職羅女公司的不實文件,詐貸銀行2697萬元,涉犯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四是假冒商務交流名義,由羅穎申請對岸官員孫憲來台,涉犯偽造文書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罪嫌。
今庭訊辯論重點為《反滲透法》案情,法定最重可判5年以下徒刑。徐春鶯否認接受對岸官員孫憲、楊文濤指示,替競選2022年台北市長的黃珊珊、競選2024年總統的民眾黨時任主席柯文哲站台宣傳,也否認向孫、楊彙報台灣政情、選情與陸配日常言論、活動等。

▲鍾錦明否認與徐春鶯共同涉犯《反滲透法》,今(9日)到新北地院出庭辯論終結,求判無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辯護律師指出,徐春鶯始終為陸配爭取權益,哪個政黨挺陸配參政、徐就支持那個政黨,為黃珊珊、柯文哲站台,正是基於這個立場,但孫憲、楊文濤都反對,孫認為黃曾是立場偏綠的「小英女孩」、柯是反覆無常的政客、民眾黨欠缺全局觀,孫並預言柯在2024總統選舉會墊底。
辯方說,起訴揭露眾多對話紀錄顯示,徐春鶯向孫憲表示「誰說一定要支持國民黨」,還批「大陸腦子不清」、「台灣民主政治不可以強迫」,徐更違逆中共一貫立場,認為大陸在統一前,要先承認「中華民國存在」,因此被部分陸配姐妹認為是「綠的」,孫憲提醒徐「妳還是來大陸避一避。動員陸配援柯,妳在這邊(大陸)的形象大大受損,請三思。」
辯方強調,這代表徐春鶯具有自主性,她跟楊文濤討論台灣時事,純屬「閒聊」而不是「請示」,若徐是奉命行事的傀儡,「哪來這麼多廢話,照做就是了」。

▲羅穎(左2)承認與徐春鶯共同詐貸銀行,請求輕判與緩刑。(圖/記者黃哲民攝)
檢方起訴徐春鶯此部分行為,涉犯《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指示為直轄市市長、總統候選人站台、亮相造勢、宣傳罪嫌,檢方今庭訊強調徐「閒聊」對象具有中共官方背景、不單純,明知孫、楊為境外勢力滲透來源、對台從事統戰,徐仍配合對方指示,徐自稱非藍非綠、「我是紅色的」,顯見徐就是滲透來源的「在地協力者」。
檢方指徐春鶯長期在台灣生活、享受民主自由保障,卻甘為境外勢力工具,謀求兩岸間的「買辦」地位,不宜輕縱,且徐靠孫、楊註銷中國國籍、以便取得民眾黨提名不分區立委資格,這種「敵暗我明」手段十分惡劣,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對徐替黃珊珊助選行為,求刑4年8月、併科罰金500萬元,替柯文哲助選行為求刑4年10月、併科罰金800萬元。

▲徐春鶯的女兒卜啓正承認與母親共謀詐貸銀行,認罪求輕判。(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被指與徐春鶯共犯《反滲透法》的鍾錦明,時任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婉拒被民眾黨提名2024年不分區立委。他不認罪,今庭訊表示妻子是陸配,深感陸配在台權益矮人一截,所以長期爭取陸配平等待遇,後因看透民眾黨非真心挺陸配,不再支持民眾黨。
鍾男說和對岸官員不熟、沒聯絡,也不認識被民眾黨提名不分區立委的陸配李貞秀,他更沒向對岸分潤任何好處,請求判無罪。檢方指鍾男始終不認罪、犯後態度差,對他替黃珊珊助選行為,求刑4年2月、併科罰金300萬元,替柯文哲助選行為求刑4年4月、併科罰金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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