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去年發生離奇棄屍案,陸籍殷姓女子發現同住王姓婆婆在家中死亡後,未報警處理,竟涉嫌將遺體塞進行李箱,拖著搭捷運到淡水河岸棄屍。王婦失蹤20天後,民眾淨灘時驚見疑似人骨,警方循線鎖定殷女涉案。士林地檢署偵結,依侵害屍體罪起訴。
殷女與93歲王姓婆婆同住,2025年8月5日下午2時起至隔天6日下午1時55分期間,殷女在住處內發現王婦已停止呼吸死亡,卻未報警處理,竟基於遺棄屍體犯意,將王婦遺體裝進行李箱後,從住處帶往關渡捷運站,再搭乘捷運到淡水站。
然而,殷女抵達淡水站後,徒步前往淡水區中正路1號淡水捷運站方向河邊,並於同年8月6日下午4時許,將王婦遺體拋入淡水河後離去。
8月8日父親節當天,王婦家屬因聯繫不上人報警協尋。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殷女曾拖著行李箱出現在淡水河邊,且行李箱前後重量明顯不同,因此將她列為重要追查對象。
案發後,警方透過社群平台擴大協尋,也與王婦家屬多次沿淡水河岸搜尋。8月17日,家屬曾發現可疑行李箱,警方立刻送驗採證;8月19日,鑑識小組前往殷女住處採證,未發現明顯打鬥痕跡及血跡,但王婦仍下落不明,案件一度陷入膠著。
直到8月26日上午9時30分許,高灘處外包淨灘人員在淡水區中正東路河岸邊、紅樹林沼澤樹叢一帶,發現疑似女性骨盆骨及腿骨,立即通報警方。經鑑識中心採集DNA比對,於9月4日確認身分就是失蹤的王姓婦人。
王婦家屬後續提出告訴,警方於9月18日依涉嫌遺棄屍體罪嫌,將殷女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詢及偵查時,殷女坦承犯行,相關證據還包括證人指述、警方現場勘察報告、鑑驗書、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書、監視器畫面截圖及錄影檔案光碟等,檢察官認她涉犯《刑法》第247條第1項侵害屍體罪,依法提起公訴。
值得注意的是,檢方起訴的不是殺人罪,而是侵害屍體罪,也就是說,檢警並未認定王婦是遭殷女殺害,而是認為殷女在發現婆婆死亡後,沒有報警處理,反而把遺體裝進行李箱丟進淡水河,因此針對「棄屍」行為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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