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社會焦點

彰化「佛心法官」連放2毒駕 遭撞重傷所長家屬:無法接受

▲陳德池法官。(圖/擷自彰化地院官網)

▲陳姓法官依據卷內證據事實,裁定瓦斯車駕駛及輾斷所長腿施姓毒駕男裁定無保請回。(圖/擷自彰化地院官網)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週內接連發生2起毒駕案,江男載運瓦斯撞車又險撞陣頭、施男倒車輾斷埔鹽派出所所長雙腿,離譜的是,兩案嫌犯竟皆獲法官裁定「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法務部長鄭銘謙昨日證實,兩案均為同一位法官裁定,遭撞所長的家人也痛心表示,嫌犯連交保金都不用付就能離開,「無法接受。」

▲▼        員林市瓦斯車司機毒駕自撞路邊車。(圖/翻攝自Facebook/員林人大小事)

▲▼ 員林市瓦斯車司機毒駕自撞路邊車。(圖/翻攝自Facebook/員林人大小事)

5月30日,有毒品前科的江姓男子駕駛載滿10桶瓦斯的小貨車發生車禍,警方驗出其安非他命及「喪屍煙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遭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後,台中高分院於6月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彰化地院昨日上午重開羈押庭,已裁准預防性羈押。

▲員林市瓦斯車司機毒駕自撞路邊車。(圖/記者唐詠絮攝)

▲員林市瓦斯車司機毒駕自撞路邊車。(圖/翻攝自Facebook/員林人大小事)

不料6月4日再傳憾事,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查訪施姓毒犯時,施嫌倒車輾斷所長雙腿,其體內驗出喪屍及安非他命毒品陽性,法官卻以「無法確認故意衝撞」等理由,再次裁定無保請回。

所長兒子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嫌犯撞到的甚至是警察,法官卻連交保金都不需支付便讓其離開,這樣的判決結果令他難以接受。他強調,社會大眾對毒駕深惡痛絕,司法審查應採取更嚴格標準,才能符合民眾對社會安全的期待。

儘管對判決感到不解與誇張,所長兒子仍強調尊重法官專業判斷,盼法院審理時能完全依據客觀專業,而非受個人因素影響。對於外界將該法官貼上「佛心法官」標籤,他則語帶保留,不便多作評論。

▲縣長及縣警局長等人前往探視埔鹽所長。(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縣長及縣警局長等人前往探視埔鹽所長。(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法務部長鄭銘謙昨日證實兩案為同一法官裁定,並說明第一次裁定理由是「唾液快篩不能作為聲押認定毒駕事由」,第二次則是「無反覆實施之虞」。鄭銘謙表示法務部無法接受此裁定,檢方也已提出抗告。彰化地院則回應,兩件聲押案件皆由原排定之值班法官處理,承辦法官均依法審閱證據、開庭訊問後綜合裁定。

據了解,陳姓法官法官為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47期結業,長期擔任刑事庭法官,專長為公共危險、毒品案件。過去曾做出「罵人龜兒子無罪」引發爭議,亦曾聲請刑法公然侮辱罪釋憲但未獲大法官受理。在日月明功案中,因事實查核、跨領域論述,並引入社會心理學分析,使定讞維持原判;而彰化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正是由他擔任受命法官,該案毒駕撞死警員被告最終判刑8年6月定讞。

▼員警高偉倫遭毒駕男撞死。(圖/ETtoday資料照)

▲員警高偉倫。(資料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