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來希。(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通過攸關停砍年金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案。銓敘部今年年初指出,因退休所得替代率尚需重新審定,刻正依新修正規定進行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對此,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8日貼出「退撫金重新審定函」,直言終於讓大家可以暫時喘口氣。該公文指出,退休人員每月退休(職)金,自115年8月1日起,統一改依重審處分審定結果按月發放。114年12月28日至115年7月31日應補發之差額,請至遲於115年8月1日完成補發。
李來希貼出銓敘部公文表示,「我們的退撫金重新審定函已經出來了,請夥伴們注意簽收原服務機關的掛號文件,並審慎計算自己的確實所得,如有錯誤一定要及時反映」!
李來希表示,這只是現階段的作為,革命尚未成功,夥伴們還需努力,謝謝夥伴們這麼多年來的齊心協力,終於稍有成果,也終於讓大家可以暫時稍微喘口氣,加油!
李來希指出,停止退撫所得逐年遞減法案是韓國瑜院長2020年參選總統時的政見,是本人擔任國政顧問團顧問時協助提出來的政見,可惜韓院長未能勝選,這項政見拖延迄今,慢了,但至少已經成就,部分實現了訴求,感謝參與這項訴求夥伴們不離不棄的努力,也感謝所有支持這項法案的政黨與政治人物。
根據銓敘部公文說明,依民國114年12月28日修正生效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37條第6項及第38條第6項規定,退休公務人員每月退(休)職所得替代率上限,一律以退撫法所定112年度之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認定;113年1月1日以後逐年下降所得替代率部分,不適用之。準此,退休公務人員114年12月28日「以後」之退休(職)所得替代率及每月退休(職)所得,應依上述修正規定辦理。
針對退休金發放,銓敘部指出,第一、退休人員每月退休(職)金,自115年8月1日起,統一改依重審處分審定結果按月發放。
第二、114年12月28日至115年7月31日應補發之差額,請至遲於115年8月1日完成補發。
第三、退休金及應補發差額,依退撫法第68條規定按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計給之退休金,分別由中央及地方法定支給機關之預算及退撫基金支給。
第四、重審後每月退休所得金額將匯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各發放機關可按該平臺所產製清冊之金額發給。另實發金額,依退撫法第67條規定按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已公布分別自111年7月1日及113年1月1日施行之調整方案,依退休人員所適用之調整比率調整後發給。
▼銓敘部公文。(圖/攝自Facebook/李來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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