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男子借名給朋友買車跑Uber賺錢,遭朋友拖欠30萬餘元罰單與費用,雖找回車子但付清前賣不掉,還得租廠房停放。(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1名經營撞球場的陳姓男子,借名給朋友買車跑Uber賺錢償還欠他的100萬元,朋友卻連人帶車失聯、留下30萬餘元交通罰單與欠費給他揹,陳男報案找回車子,無力付清欠款沒法變賣,反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車子與供親人住的房子都被查封,張男到案說明委屈,新北分署准許他分期付款,陳男須自行跟朋友解決欠費責任。
現年40多歲的陳男借名給朋友買的小轎車,積欠ETC通行費375筆共約3.2萬元、停車費125筆共約6.7萬元、3筆汽車燃料使用費共1.1萬元,外加交通違規、未繳停車費與未定期檢驗車輛,被裁罰500筆共約19.6萬元,合計30萬餘元,2023年起陸續移送強制執行。
新北分署2024年1月發函囑託地政機關,查封陳男位於新北市三重區1間房屋的持分,3度通知陳男報告財產狀況,陳男日前到案表示,朋友欠他100萬元,想跑Uber載客賺錢分期還債,但朋友信用不好,他借名給朋友買車辦貸款,還代墊9萬元頭期款,不料朋友頻說載客生意差、罰單越來越多,最後更神隱搞失聯,幸好車貸有繳清。

▲陳男獲准分期付款繳納積欠的罰單與稅費,須自行跟落跑的朋友處理後續爭議。(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陳男說報案告朋友涉嫌侵占,千辛萬苦找回這輛2016年出廠、他從沒開過的轎車,車況還好但大牌不見,不繳清欠費與罰單不能補發牌照變賣,他無力付清,卻得月付3000元租用廠房停放、以免風吹雨淋爛掉,希望交通事件裁決處能歸責實際違規人、改裁罰他失聯的朋友,減輕他負擔。
此外,陳男因違反《建築法》,被主管機關裁罰12萬元,又滯納健保費約2萬元,名下1輛普通重型機車累積29筆交通罰單共約2.9萬元,沒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被裁罰7筆共約1.9萬元,自身也積欠近19萬元罰鍰與稅費,一併被移送強制執行,新北分署查扣陳男存款與陳男自繳共約2.8萬元。
陳男表示經營撞球場扣除場地租金、水電,另須清償多筆貸款,外加扶養年邁祖母與重度身障的弟弟,親友金援有限,他沒有餘力繳納欠款,被查封的房子是弟弟和妹妹棲身之處,他自己睡在撞球場裡,央求別拍賣這間房子。
新北分署向陳男解釋,須由他自行解決和朋友的罰單、欠費爭議,無法直接從強制執行中切割,但考量陳男經濟困境,同意他辦理分期償還約47萬元欠款,並查封這輛滿布灰塵的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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