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閔文昱/彰化報導
彰化縣4日發生震驚社會的毒駕撞警案,28歲施姓男子開車衝撞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導致所長雙腿當場被輾斷重傷。施男落網後被驗出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檢方隨後聲請羈押,卻遭彰化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引爆基層員警與社會大眾集體怒火。對此,彰化地院今(7)日大動作發布新聞稿澄清,強調法院絕對支持並肯定檢警查緝毒駕,裁定是法官獨立職權的判斷,絕非縱容犯罪。

▲毒駕男驗出2毒倒車輾斷警局所長竟無保請回。(圖/民眾提供,下同)
撞斷所長腿竟無保請回!市長怒轟「恐龍」明告監察院
回顧整起案件,溪湖警分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警員趙秉逸,4日下午前往轄區查訪通緝犯施姓男子,施男竟為逃逸加速倒車衝撞。所長雙腳慘遭車輪輾過、重傷骨折,當場忍痛對空鳴槍示警,才與雙手遭玻璃割傷的趙員合力將施男壓制逮捕。全案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檢方認為施男有逃亡及反覆實施毒駕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不料,彰化地院昨夜審理後卻裁定施男「無保請回」。法官認為,施男另案通緝部分早已向檢方報到獲准易科罰金,難認有逃亡理由;且依現場證據「無法確認是故意衝撞員警」;加上卷內僅有初步尿篩報告,檢方未具體釋明其反覆實施風險,在施男坦承肇事並表示願意和解的情況下,裁定放人。
此舉引發輿論譁然,彰化市長林世賢在臉書公開砲轟「恐龍法官,台灣社會不能接受!」除號召民眾今日下午前往彰化市陽明公園集結、理性和平發出怒火外,林世賢也宣布將於明日(8日)親自前往監察院提出陳情與檢舉,要求監察委員依法調查相關裁定程序是否有嚴重違失,並對彰化地院法官提出糾正。

地院大動作發聲自清:已裁准羈押逾10件毒駕案
面對排山倒海的抨擊,彰化地院今日特別發布聲明澄清。地院指出,對於部分媒體以「法官不認同即時遏制毒駕必要性/無保請回打擊執法士氣」、「彰化地院二度槓上檢方」、「彰化地院連放毒駕犯惹眾怒」等標題進行報導,為避免民眾誤會,認為有說明必要。
彰化地院強調,毒駕行為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並造成社會大眾不安,法院一向高度重視,對於檢警依法查緝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之辛勞及付出,亦深表支持與肯定。地院更拋出數據自清,透露近來針對彰化地檢署查獲毒駕犯行而聲請預防性羈押的案件中,法院裁定准予羈押的件數「已逾10件以上」,這已充分體現法院就檢警對毒駕行為進行必要遏制作為的支持。

尊重法官獨立職權 院方:個案裁定不代表法院縱容
針對近日社會各界關注的個案強制處分決定,彰化地院解釋,這完全是承辦法官依據具體案情、卷內證據資料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就犯罪嫌疑、羈押原因、必要性及比例原則等要件,本於「獨立職權」所做的判斷。
地院表示,個案的裁定結果並不能概括反推為地院全體法官對該類案件的法律見解與態度,各界不應將此過度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的對立」,更不是法院對於毒駕行為的縱容。彰化地院最後強調,對於社會各界的意見與關切,未來將持續以審慎態度面對,並透過法律問題研討、審判經驗交流等機制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善盡維護司法公信及保障人民權益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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