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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少校外遇女上尉「營區到處大戰」 十軍團震驚要懲處

▲▼陸軍十軍團4日上午在高美濕地進行火炮射擊保養。(圖/軍方提供)

▲十軍團傳出有王姓少校與吳姓女上尉在營區四處「大戰」,軍方決定懲處。(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陸軍十軍團驚傳一名王姓男少校跟吳姓女上尉在營區內四處發生性行為,且王姓少校當時才跟上尉妻子結婚第8天,行徑太過離譜引起熱議。十軍團今(6日)表示,2人涉及不當男女關係,經法院判決確定,一定會懲處。

上尉妻子指控,與王姓少校是2025年7月結婚,但王卻與另名吳姓女上尉發生性行為,時間還是從結婚後第8天、7月18日開始,陸陸續續總計12次,更離譜的是地點多次是在營區,甚至包括作戰處戰情主任辦公室。台中地院認為,雙方已經逾越普通男女社交往來界線,女軍官侵害妻子配偶關係,情節非輕。考量妻子月收6萬,女軍官月收5萬9,判女軍官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據傳,王姓少校、吳姓女上尉以及王妻,都已經自請調離原單位,目前都在別處服務,且當時疑似沒有其他同袍知道此事,因此,該單位看到新聞報導才知道此事。

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表示,本屬王姓少校及吳姓上尉於114年7、8月間,涉不當男女關係,經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確認事實。第十軍團指出,涉犯人員於營區內涉不當行止已依規定予以懲處,絕不寬貸,並檢討內部管理疏責;另持恆強化官兵軍、法紀教育及性別分際,建立正確兩性分際觀念,以正綱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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