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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牡蠣當高價布袋鮮蚵賣!賣萬包假貨賺黑心錢 無良奸商起訴

▲嘉義優質鮮蚵宅配到家。(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嘉義縣布袋鎮爆出有奸商以越南牡蠣冒充「布袋鮮蚵」販售給下游,流入連鎖超市。(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楊永盛、郭玗潔/新竹報導

嘉義縣布袋鎮的王姓牡蠣盤商涉嫌購買廉價的越南牡蠣,假冒台灣牡蠣重新包裝成高價的「布袋鮮蚵」,販售給下游廠商,共出售1萬2216包冒牌牡蠣,並收取總計51萬6950元價金,被食藥屬抽查揪出。新竹地檢署偵結後,認為王男犯罪嫌疑重大,依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嫌,向新竹地院提起公訴。

根據調查,王男是嘉義縣布袋鎮某牡蠣盤商實際負責人,明知台灣牡蠣市場價格高於越南牡蠣,以及我國牡蠣於冬季產量減少、體積較為瘦小,竟基於詐欺取財等意圖,自去年7月起至10月間,向其上游訂購進口的越南牡蠣後,在嘉義縣布袋鎮以不詳比例摻入台灣牡蠣,以印有「布袋鮮蚵」包裝分裝,並以每包40元左右的價格,陸續出貨給訂購台灣牡蠣的水產公司。

不知情水產公司再將牡蠣出貨至新竹市東區知名連鎖超市等分銷處,由不知情的員工將產品標記為「台灣蚵仔(牡蠣)72元/包」等標籤後,上架販售給消費者,該段期間總計出貨1萬2216包牡蠣與高利公司,並收取總計51萬6950元價金,詐欺得逞。

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承辦人員於去年9月1日,前往超市購買5包標示為「布袋鮮蚵,產地:臺灣」的牡蠣,送請農業部水產試驗所進行鑑別。經該所就牡蠣外觀型態、大小差異及微量元素特徵等項目綜合判斷,認定送驗牡蠣並非台灣產牡蠣,而屬境外牡蠣。另經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再進一步調取相關買賣紀錄、出貨資料及交易文件,循線查悉上開犯行,全案依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嫌,向新竹地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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