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民主實驗室前理事長張耀中,性騷男員工被判刑。(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灣民主實驗室前理事長張耀中,被控2024年6月26日晚間在台北市酒吧及捷運站內,兩度利用權勢與擁抱機會強吻男員工、摸下體。案經被害人報警究辦,一審判處張男拘役30天。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斥責張男為逞一時慾念、行徑實屬不該,但考量他終知悔悟並坦承犯罪,二審決定駁回檢方上訴,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北市酒吧藉故搭訕 權勢威壓令男員工不敢反抗
判決書指出,張耀中2024年6月26日晚間8點多,在台北市大安區一間酒吧內,先對同行的男員工口出「你這樣看我,我會有感覺喔」等言語調戲。隨後在同晚10時15分許,張男利用在酒吧外擁抱對方的機會,突襲親吻男員工的臉頰。
當時被害男子雖然內心感到極度不適,但礙於張耀中是自己職場上的主管上司,擔心得罪長官會影響工作,當下只能隱忍、未立即表明不悅之意。這也讓張耀中食髓知味,進一步做出更逾矩的騷擾行為。
捷運站內強吻直喊吃豆腐 伸手抓下體嚇壞被害人
同晚10點30分左右,雙方步行至台北捷運信義安和站內。張耀中又趁著與男員工擁抱道別之際,再度強行親吻對方的臉頰,甚至在眾目睽睽之下輕佻地脫口說出「吃一下豆腐」等輕浮言語。
話音剛落,張耀中便緊接著伸手觸碰男員工的下體。被害人當場受到極大驚嚇,隨即驚慌後退,拉開雙方距離。在確認自身安全後,男員工決定不再隱忍,憤而向警方報案究辦,揭發這起職場長官的惡劣行徑。
高院駁回檢方上訴判拘役30天 斥責張耀中逞慾不該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性騷擾防治法的性騷擾罪判處張耀中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案經檢方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高院法官在判決書中嚴厲斥責張耀中,身為知名機構要職,卻為了滿足一時的私慾,竟乘被害人不及抗拒之際做出親吻、觸摸下體等犯行。
法官強調張男的所作所為實屬不該,理應予以強烈責難。不過法官審酌其在法院審理期間,終於表現出悔悟之意,並且坦承所有犯罪行為,因此認定原判決量刑尚屬妥適,決定駁回檢方上訴,維持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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