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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工彌被指是慣老闆!控旗下離職女會計捲款百萬...結局神反轉

▲▼資工彌回應品牌謠言。(圖/翻攝自IG/資工彌)

▲「資工彌」余函彌指控公司前會計盜領114萬。(圖/翻攝自IG/資工彌)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大五姬之一「資工彌」余函彌創立服飾電商品牌後,旗下公司帳務爆糾紛!余擔任負責人的「圓圓好事業公司」賴姓前會計,遭余的男友、飛曜企業負責人李曜隆指控,她離職後未交還飛曜企業提款卡,還在4個月內陸續提款、轉帳共114萬687元。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李曜隆與余函彌的說法仍有疑點,且欠缺其他證據補強,判賴女無罪。

賴女原是圓圓好事業會計,自2022年8月起至2024年11月8日止,兼任飛曜企業會計,負責帳務管理、出納,並保管飛曜企業印鑑、銀行帳戶存摺及提款卡。

她遭控,因不滿兼任飛曜企業會計卻未取得薪資,離職時明知應將提款卡交給繼任會計,卻未列入交接物品,涉嫌侵占入己,並從2024年11月9日至2025年3月8日間,在雙北多處ATM陸續提款、轉帳,共取得114萬687元,因此被依業務侵占、詐欺等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賴女否認犯罪,辯稱離職時已將提款卡和存摺一起交回,後來因兼任飛曜企業會計卻沒有領到薪水,才向同時管理飛曜企業、圓圓好事業的余函彌討薪。賴女稱,余函彌當時生氣表示「如果不怕公司倒就去領」,並告知提款卡密碼,要她自己去領,她只是拿回應得薪水,並非盜領。

李曜隆則證稱,他曾請賴女保管飛曜企業存摺與提款卡,但自己沒有使用過提款卡,也不知道密碼,更未授權賴女提款。余函彌也以證人身分表示,自己不知道提款卡密碼,也不知道有這張提款卡,賴女離職前未曾向她反映未領取飛曜企業兼任薪水。

法官進一步檢視離職交接清單及帳戶交易明細,認為交接清單未必完整,且賴女提款期間,飛曜企業帳戶仍有房租、營業稅、差旅費、水費等日常支出,也有多筆網銀轉帳紀錄,顯示帳戶仍由他人正常操作。賴女分次提款長達約4個月,期間並未遭公司阻止。

法官認為,李曜隆與余函彌都稱不知道提款卡密碼,但賴女究竟如何得知密碼並提款,並未合理釐清;李曜隆雖稱是透過銀行APP提醒才發現異常,但賴女離職後已陸續提款多次,為何先前都未收到提醒,也與常情不符。

法官也指出,余函彌與李曜隆是男女朋友關係,兩人因稅務考量分別經營圓圓好事業與飛曜企業,且余函彌實際上可決定賴女兼任飛曜企業會計。兩人與賴女立場相反,證述仍須其他證據補強,不能僅憑兩人說法認定賴女犯罪。

合議庭認,賴女辯稱是經余函彌同意取得提款卡並提款,並非全然無據;檢方舉證不足,無法證明賴女涉犯業務侵占、詐欺等罪,依法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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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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