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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500萬才不會失禮!鄭文燦關鍵證人自爆失智 辯方質疑矛盾百出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19日上午步入法院時神情嚴肅。(圖/記者沈繼昌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19日上午步入法院時神情嚴肅。(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今(19)日三度召開審理庭,針對關鍵證人廖俊松進行檢辯雙方詰問。檢方詢問送錢過程,鄭到底是否知情,廖則指稱,鄭抵達前已經將袋子放桌底,離開時以手勢比出「五」,鄭則點頭;辯方則否認鄭知情,質疑廖在整個過程中矛盾百出,對相關證詞與起訴內容多有出入,甚至連檢方都看不過去提出是否失智症發作?審判長潘政宏考量廖身心狀況,決定停止詰問,裁定6月9日上午開庭,再請廖出庭作證。

桃園地院今天上午再度召開鄭案審理庭,傳喚鄭案關鍵證人廖俊松接受檢辯雙方交相詰問,同案被告楊兆麟亦在律師蔡麗清等人陪同下出庭。廖重申自己有失智症與重聽等痼疾,希望檢辯雙方放慢詰問速度,讓他慢慢聽後再回答;審判長潘政宏則表示,以自己記憶所及部分據實回應即可,不記得就說不記得,不要有太大壓力。

▲鄭文燦案關鍵證人廖俊松今天上午步入法院。(圖/記者沈繼昌攝)

▲鄭文燦案關鍵證人廖俊松今天上午步入法院。(圖/記者沈繼昌攝)

檢方詢問廖,根據偵訊筆錄中於2017年8月6日、8月22日兩度邀約鄭吃飯目的?廖回說,2度餐會有拜託鄭協助土地開發,主要是華亞園區急需擴廠,在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時,市府應站在支持立場,若內政部同意,市府同意地主採自辦市地重劃方式。檢方還提示,廖曾轉述楊兆麟參加8月22日餐會上,楊向鄭提到「我們不會失禮」,失禮是何意?廖則回答,意思是送錢。檢方還追問,不怕鄭文燦誤解嗎?廖認為,鄭應該心裡有數。

此外,廖回憶說,當時與廖力廷先到官邸,自己拿著袋子,在祕書安排下到會客室,自己要兒子廖力廷迴避,並把袋子丟包到桌底。廖強調,「自己知道送錢是違法,心不甘情不願,才丟包在桌底。」鄭到場後,自己拜託鄭幫忙華亞園區開發案兩件事,離開時手比出「五」的手勢,至於鄭有沒有看到?廖說,鄭文有點頭,也沒說要拿回去。鄭文燦則稱有請廖取回袋子,廖則反駁「沒有這回事。」

由於廖經過一整天與檢辯詰問,廖在法庭上證詞不僅與檢方起訴書内容出現多處出入,更自曝有失智症,加上在羈押期間身心狀況不佳導致記憶錯亂等,隨著證人詰問進行,辯方質疑檢方指控鄭文燦收賄邏輯與基礎,面臨嚴重動搖的危機。

辯方認為檢方論述出出現五大破綻,包括檢方指控市府「合併為一個都市計劃」是協助廖俊松?廖則當庭打臉,根本不是他要的。起訴書核心主張,桃園市政府將華亞重劃會申請的9.12公頃與樂善寺周邊的40公頃合併為一個都市計畫,分成兩區開發,是為了「迎合廖俊松的期待」。但此說法遭到廖本人當庭推翻。廖明確指稱,合成一個都市計畫「不符合他的期待」,因為針對9.12公頃土地,在2014年吳志揚縣長時代公告的林口工五二通計劃,就已經在內政部取得變更資格,可依據「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他們自己就有資格直接把申請案送内政部進行變更審議,無需要經過桃園市政府。

廖俊松認為,9.12公傾是是農業區,不想跟樂善寺41公頃有兩萬個墳墓地區合併成為一個都市計劃,桃園市政府規劃把9.12公頃加上41公頃兩案合併,不是他們要的,他們要的是9.12公頃可直接向內政部申請自辦市地重劃。這個重要證詞直接戳破檢方在起訴書核心控訴「市府為廖俊松量身打造合併為一個都市計畫」的圖利動機。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19日傍晚步出法院。(圖/記者沈繼昌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19日傍晚步出法院。(圖/記者沈繼昌攝)

辯方認為,檢方硬將桃園市政府申請工五擴大案50公頃國家重大建設的核定曲解為與廖俊松的對價關係,廖則表示,國家重大建設的提出不是他的要求。起訴書以市政府2017年9月7日討論工五擴大案申請國家重大建設以及其後發函行政院作為起訴的核心,與廖今日證詞完全矛盾。此外,500萬元袋子交付過程宛如羅生門「丟包」情節,違背收賄經驗法則,檢方起訴高度仰賴廖俊松之子廖力廷供詞。但今日法庭上,廖則證實2017年9月14日當晚,廖力廷事實上根本不在房間內。廖俊松更坦承,當時以丟包方式,將黑色提袋塞在桌子下方,過程中並沒有直接向鄭說明袋子裡裝的是什麼,甚至在離開時,他也無法完整確認鄭文燦是否有看到他「手比五」手勢。單方面「塞在桌下」、未經雙方確認「丟包」行為,不符合一般貪污案中雙方達成「行收賄合意」的經驗法則。

此外,廖俊松自曝有失智症與腦缺氧,羈押期間甚至休克,身心狀況不佳,偵查筆錄真實性堪慮,廖更當庭陳述,自己患有輕微失智,羈押期間曾因腦缺氧休克被緊急送醫,導致在偵查期間筆錄内容多有「記憶錯亂」之處。一位身心狀況極度不佳、患有多重疾病的年邁證人,在長時間羈押巨大壓力下所作出的偵查筆錄,真實性與精確度已大打折扣。

審判長潘政宏考量廖俊松身心狀況不佳情況下,決定停止檢辯雙方詰問,裁定下次開庭於6月9日上午,再請廖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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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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