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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稱「最大受害者」法院今再傳證人 查500萬是獻金或賄款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12日上午二度開庭,步入法院未發一語。(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12日上午二度開庭,步入法院未發一語。(ETtoday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上週二度開庭時,聲稱檢方以臆測取代客觀證據,自己是最大受害者,桃園地院今(19)日上午三度開庭,院方將傳喚關鍵證人廖俊松接受檢辯詰問,預料檢辯仍將持續針對500萬元是政治獻金還是賄款進行攻防,讓院方合議庭釐清金流與開發決策過程。

鄭文燦涉貪案12日開庭時,關鍵證人廖力廷接受檢辯雙方詰問,被告楊兆麟辯護律師蔡麗清詰問時,廖在本案中是曾否見過楊本人、相關決策是誰決定?但廖推說都是父親廖俊松與楊兆麟等人決定,他層級低,根本見不到楊,楊兆麟辯護律師始終以楊並未實質見過廖本人,更不可能影響500萬元最後交付予鄭,希望廖說清楚、講明白,不要含糊帶過等語。

下午開庭時,檢辯雙方再度糾結證人廖力廷相關證詞部分,雙方交互詰問被告後,審判長潘政宏詢問被告鄭文燦是否無補充意見,未料鄭文燦卻點出本案無合意、無對價,他與市府同仁都是依法行政,從頭至尾未完成廖俊松期待,為其解套全部地主同意書門檻,可以完成自辦市地方式完成重劃。

鄭文燦認為本案中,自己是「受害者而非受益者」,為解決產業用地、墳墓清理及都市縫合等問題才推動工五擴大案。本案中都依照法令規定、營建署政策指導及市府同仁的專業意見處理各項議題,沒想到一個沒有合意的「丟包事件」,造成這麼大的傷害。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上週二傍晚開庭後步出法院。(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上週二傍晚開庭後步出法院。(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鄭文燦指出,他不只是沒幫忙解套,反而把林口工五二通盤案規定,100%地主同意書的規定「越套越緊」,如華亞重劃會沒有辦法在期限內取得地主同意書,就是由政府主辦區段徵收,這對華亞重劃會反而是不利的,根本無法滿足他們自辦市地重劃的期待。

鄭文燦強調,雙方沒有談過錢,更沒有約定與合意,最後的結果就是區段徵收,但公訴檢察官最新提出的無主、國有土地參加市地重劃說,是說明法令程序規定,而不是鄭文燦有所拜託。2017年9月14日廖俊松至官邸係「單方面丟包」,由監聽譯文及廖力廷供述也可佐證;9月14日丟包事件,雙方完全沒有合意及對價關係。他於事後一週內主動要求廖俊松取回袋子,這是他在偵查中的原始供述,與廖俊松經過勘驗的原始供述吻合,具有一致性。檢方求功心切,但不應斷章取義,以臆測取代證據,否則形同羅織文字獄,希望法庭可以辨明真相,還原事實、還給他清白。

院方為釐清金流與開發決策過程,今天將三度開庭傳喚關鍵證人廖俊松接受檢辯詰問,預料檢辯仍將持續針對500萬元是政治獻金還是賄款進行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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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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