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戴若涵/台北報導
從事供應鏈金融業務的天逸財金科技公司溫姓前董座,涉嫌在取得上櫃公司寶島極光經營權後,掏空公司資產逾9千萬元。檢調18日約談溫姓前董座、富育榮綱公司陳姓董座、陳姓副總、張姓工程師等人,北檢複訊後,諭知其中3人分別以10至1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談天逸財金科技公司溫姓前董事長涉掏空寶島極光公司(已改名富育榮綱公司)逾9千萬元。(圖/記者黃哲民攝)

▲富育榮綱公司董事長陳銘寬。(圖/記者黃哲民攝)
據了解,天逸公司創辦人暨時任董事長溫男涉嫌違反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先由寶島極光出資台幣1300餘萬元,向天逸在對岸武漢的公司購買「跨境貿易供應鏈金融系統」,又用寶島極光的錢,購買對岸天逸集團旗下發行的基金約200萬美元。

▲富育榮綱公司副總陳文棋。(圖/記者黃哲民攝)
檢調18日上午兵分多路,同步搜索溫男與富育榮綱公司現任董事長陳男、副總陳文棋與工程師等人住處與辦公室,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溫男4人到案,另傳喚2位證人協助調查,入夜後溫、陳男移送北檢複訊,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方向偵辦。
經北檢複訊後,諭知溫男以1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限境限海;陳姓董座以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境限海;陳姓副總以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張姓工程師則是限制住居。
有關檢調的偵查動作,天逸金融服務集團也發出鄭重聲明:
針對近日部分媒體報導本集團、負責人及相關人士涉及「非常規交易」、「掏空」等內容,本集團特此嚴正聲明如下:
一、本案目前係檢調機關依法進行調查程序,相關事實及法律責任均尚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與法院最終認定。部分媒體於未經完整查證相關事實前,即以「掏空」、「假交易」等具定罪性文字進行報導,顯與刑事案件無罪推定原則有所不符,亦已對本集團商譽及相關人員名譽造成重大損害。
二、本集團與富育榮綱股份有限公司為各自獨立運作之公司,負責人亦各有不同。媒體所指相關交易,均係富育榮綱股份有限公司基於其自身之業務發展、資產管理系統建置及投資規劃等商業考量所進行,相關交易所具備之實際商業目的與業務需求,純屬公司之商業判斷,絕非報載所謂虛偽或不實交易。至於交易內容、程序及契約等相關資料,本集團均將依法配合檢調機關調查說明。另有關媒體報導所稱人員聘僱、費用支出等事項,部分相關內容與實際外界所稱「掏空」、「挪用資金」等情節顯有重大落差,而屬不實。
三、本集團一向秉持合法經營及公司治理原則,目前公司營運、財務及業務均維持正常運作,不受本事件影響。本集團亦將持續配合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調查,以儘速釐清事實真相。
四、對於部分媒體未經合理查證,即以誇大、臆測等具誤導性之方式報導,或已受挾怨報復之有心人士利用,顯致損害本集團、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名譽與信用,本集團已委由律師蒐證處理,並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特此聲明。
天逸金融服務集團 中華民國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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