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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靠近讓狗受驚」私幼養米克斯咬傷3歲女童 園長移送法辦

▲女童遭狗咬傷。(圖/民眾提供)

▲台中知名私立幼兒園發生3歲楊姓女童遭王姓園長所飼養的米克斯咬傷,家長不滿報警,警方依過失傷害將王姓園長報請中檢偵辦。(圖/民眾提供)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知名私立幼兒園發生3歲楊姓女童遭王姓園長所飼養的米克斯咬傷,造成臉部撕裂傷緊急縫8針。園方事後辯稱狗養在園內已經10年,用於生命教育,過往未曾發生過傷人事件,家長報案後,警方將王姓園長依《刑法》過失傷害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園方指出,事件發生後,學校立刻把小孩送醫,通知家長,以及校安通報,更包了兩萬元的紅包給家長,並強調狗養了10年,小孩生命教育用,都有依規定登記。家長則不滿回應,當下已經拒收紅包,也痛批園方以各種理由推託不給監視器畫面,女兒小小年紀就遭毀容,心疼不已。

警方指出,已經依規定受理並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也通知王姓園長到案說明,王女坦承犬隻是由她飼養,因案發當時因為小女童太靠近,導致犬隻受驚突然起身,犬隻牙齒因而劃傷該名女童。

警方表示,已檢具相關事證,將王姓園長依刑法過失傷害罪報請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另案發時在場之教師及幼兒園負責人,警方亦將陸續通知到案,依法釐清其刑事責任。

警方也呼籲,不論是私人或特定場域飼養動物,飼主或管理人均應善盡看管與防護責任,避免動物因受驚等因素衍生傷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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