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姓補教師不僅偷拍女學生裙底,還偷拍女友性愛片、和女子在高鐵上性愛。(示意圖/photoAC)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陳姓國中補教男師爆出多起妨害性隱私案,他不僅偷拍女學生裙底未遂,還偷偷用另兩名女學生的臉合成比基尼照,更在與女友打分手砲時偷拍性愛過程、傳送與女友過往的性愛片給他人觀覽,還與另名女子在高鐵車廂座位上當眾口交,身為人師行徑卻相當變態。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依陳男犯共同犯公然猥褻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等共8罪,分別判他應合併執行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6月(可易服社會勞動)、有期徒刑11月(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從2023年4月起,就在高雄市某補習班當老師,他明知道班上都是國中生,仍於2024年5、6月間,拿手機開啟攝像模式偷拍一名女學生A裙底,因女學生A裙襬遮擋而未得逞。
陳男又於2024年7、8月間,先私自下載另名女學生B在IG的照片,並在補習班偷拍女學生C的照片,再回家用手機軟體合成比基尼泳裝照,供自己觀覽逞慾。
此外,陳男和女友交往期間,利用與女友視訊機會,偷偷截圖女友裸露上身的影像,又在租屋處內偷拍女友下半身僅穿內褲的照片,甚至在2025年與女友分手當天打分手砲時,也偷偷錄下女友全裸背對鏡頭的畫面,被女友發現後推開拒絕,仍持續拍攝,並在2025年1月間,將某日與女友拍攝的性愛片傳給陳姓友人觀看。
更誇張的是,陳男還與另名女子於2022年間搭乘高鐵,在台南開往高雄的列車上,由女子在車廂座位上替陳男口交,在車上公然猥褻。
全案經多名受害人報案,陳男被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等起訴,在高鐵上共同涉案的女子也另案調查。審理時,陳男辯稱與女友過往有拍攝性愛過程的習慣,所以他認為案發當天女友也同意拍攝,其餘犯行則皆認罪。
不過法官判定陳男全部犯行屬實,認為他身為補習班老師,卻為一己私慾,造成3名少女和前女友的身心傷害,另還不思自重與他人觀感,在公共運輸上公然猥褻,應該譴責。
法官審酌陳男無前科等情,依他犯拍攝少年性影像未遂罪、2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2個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無故以他法供人觀覽攝錄之性影像罪、共同犯公然猥褻罪,共8罪,不可易科罰金和勞務部分應執行1年徒刑,可易服社會勞動應執行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1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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