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女子遭前男友拍裸照並留言恐嚇,嚇得報警提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聯結車司機不甘心女友提分手,竟傳送對方裸照「我會讓妳知道什麼叫恐怖情人」、「妳保佑在家睡覺不會被強姦」。女子心生恐懼,隨即報警提告。男子到案後坦承犯行,但辯稱當時是因情緒失控所致。法官審理後,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及拘役50日,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女友同居。交往期間,趁女方躺在床上、未經同意拍攝其裸露照片。雙方交往約5個月女方提出分手,黃男一氣之下,傳裸照還留言「我會讓妳知道什麼叫恐怖情人」、「我黃彌龍要是沒弄到妳生活亂七八糟我跟妳姓」、「家裡鑰匙我也有,妳保佑在家睡覺不會被強姦」等訊息,致女方心生畏懼,報警提告。
法官審理時,男子坦承犯行,並供稱當時因感情生變、情緒激動才傳送恐嚇內容。法官審酌後認為被告未能尊重前任伴侶的身體隱私權,且以裸照及死亡威脅造成被害人精神上極大恐懼與痛苦,考量其犯後坦承態度,分別量處有期徒刑4月及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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