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政府外觀。(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一名許姓主任,遭控長期對下屬飆罵「靠」、「唬爛」、「你娘」等粗鄙字眼,甚至嗆聲「你要多少錢我匯給你」,讓部屬長期承受龐大精神壓力,決定提告討公道,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許男已逾越主管合理督導範圍,構成言語羞辱與人格侵害,判須賠償陳姓部屬8萬6800元。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擔任高市府人事處秘書室資訊股股長,直屬主管就是許姓主任。陳男控訴,許自2013年代理主任、同年底真除後,便經常在辦公室公開飆罵,只要公文內容不合意,就當眾怒斥:「靠!講重點,不要畫山畫水畫唬爛」、「你娘!」、「幹你不要唬爛」等語,讓他難堪不已。
更誇張的是,許姓主任還曾語帶威脅對陳男說「你跟我說需要多少錢?我匯款給你,看你是要錢還是要什麼,你就講明。」陳男認為已嚴重羞辱人格,長期處於精神緊繃狀態,甚至因此就醫,最後決定提告求償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10萬餘元。
不過許男出庭時喊冤,辯稱部分字眼只是平時「口頭禪」,並非刻意辱罵,還強調是因陳男工作表現不佳、公文頻頻出錯,才會基於主管職責加以糾正。
但法官勘驗錄音後認為,主管固然有監督權限,但應就工作內容指導,而非以羞辱人格方式責罵部屬;尤其「幹」、「靠」、「唬爛」、「你娘」等詞彙,依一般社會通念,已明顯帶有貶抑人格與名譽意味。
法官認為,主管不能假借「教導」之名,行「羞辱」之實,認定許姓主任言行已超出合理管理必要程度,構成侵權行為,審酌雙方身分、收入及精神受創程度後,判許男須賠償精神慰撫金8萬元,以及醫療費6800元,共計8萬68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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