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桃園區南華街住宅囤積雜物案,環管處等單位人員今日到場強制清除。(圖/市府民政局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今(14)日針對桃園區南華街住宅囤積雜物案進行強制排除作業,環保局指出,本案遭檢舉多次,市府3月底進行聯合稽查,依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傳染病防治法裁罰作業並限期改善,但包括社福單位人員多次輔導勸阻無效,今日限期屆滿,市府跨局處依「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強制清理囤積物,以杜絕環境衛生、病媒傳染及消防公安隱患,這也是自治條例上路後桃園市首例。

▲桃園市桃園區南華街住宅囤積雜物案,環管處人員強制清除。(圖/市府民政局提供)
針對此案,副市長蘇俊賓表示,過去在執法過程中困擾已排除,桃園市已率先訂定「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為處理自治條例」,建立跨局處分工流程,不論是風險認定、先期改善與執行排除都有明確的規範,未來也會結合衛生與社政專業者與志工同步對當事人輔導。
蘇俊賓認為,這類囤積戶往往是造成都市髒亂、傳染病及消防的破口,除影響消防安全,常常衍生蚊蠅蟑螂與鼠患,有高度的環境衛生與傳染病散播疑慮。中央針對私領域囤積雜物並沒有明確規範,家戶外先前只能先用廢棄物清理法及傳染病防治法處理。一旦發生火災,將大幅增加搶救困難與危險性,今年初基隆才發生消防人員救災殉職案例。
蘇俊賓提到,市府過去曾呼籲中央修法,桃園必須靠自己,依據新訂定的自治條例,透過跨局處稽查認定,要求囤積戶自行清除,但強制排除前也會先行由社工或醫師前往訪視輔導,實在溝通無效後,經區公所與環保、衛生、消防及建管處單位共識決議,再行啟動強制排除作業。

▲桃園市桃園區南華街住宅囤積雜物案,甚至包括樓梯間等逃生通道堆放大量囤積物。(圖/市府民政局提供)
市府強調,本案前經數次稽查發現建物內外,包括樓梯間等逃生通道堆放大量囤積物,不但住戶無法緊閉,且現場飄散廚餘異味、孳生蚊蠅與老鼠等,市府曾限制行為人於4月30日前改善完畢,行為人曾表示希望展延兩週並願自行清理,但今日桃園區公所邀集消防、衛生、環保、社會及建管等相關單位前往勘查仍未改善完畢,故由環保局派派遣20餘人強制排除作業。初估清出17輛回收車約17噸雜物垃圾,衍生相關清理費用將依法向囤積行為人求償。
周遭現場住戶也認為,因鄰居在家戶內外囤物困擾已久,樓梯間堆滿雜物,平日通行困難也危險,對於市府強力執法做為表達支持,終於還給民眾安全,乾淨的居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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