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政論名嘴王尚智2023年公開指稱《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要求當時台灣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付1000萬元上節目曝光,吳告王造謠,台北地院一審判王須賠20萬元,王反控吳後來在網路節目罵他「雜碎」、「豎仔」等語,北院認定吳情緒性謾罵做人身攻擊,判吳須賠精神慰撫20萬元,可上訴。同一天,高院二審駁回王的前案上訴,須先賠吳20萬元確定。
本案源於王尚智2023年12月15日,在名嘴黃光芹主持的網路直播節目中,指稱吳子嘉利用自己的YouTube頻道《董事長開講》,向當時2024年總統大選有意上節目曝光的選將要1000萬元,王強調「我講我負責」、「我現在沒有說吳子嘉收錢」、「可是實際上候選人都要付1千萬給某個人」。

▲政論名嘴王尚智。(圖/翻攝自王尚智臉書)
吳子嘉告王尚智造謠、求償精神慰撫100萬元,王男聲稱從必須保密的消息來源處,看過吳男傳給柯文哲的簡訊,索取1000萬元做為上節目曝光的利益交換,一審認定王男已貶損王的名譽、辯詞欠缺佐證又前後不一,判王須賠20萬元。
王尚智本案反控吳子嘉前案提告後,於隔年(2024年)1月4日在《董事長開講》節目中,狂罵他「雜碎」、「豎仔」、「從他媽共匪那邊回來的貨色」、「一窩子雜碎下流胚,為了要幫柯文哲...媽的!拍馬屁」等語,更譙他「X你媽」、「X你娘」、「吹喇叭都嫌你嘴巴臭」等粗話,同樣求償精神慰撫100萬元。
吳子嘉辯稱盛怒用言詞反擊,具有被動性與偶然性,目的是促進公共議題思辯,並沒侵害王男人格,更與性、性別無關。
法官審理認為吳子嘉本案用語對人表達不屑、輕蔑跟辱罵,淪為情緒性的人身攻擊、私人恩怨的恣意謾罵,有違一般人道德倫理觀念,足以使王尚智感受難堪、屈辱,也無益於公共事務的討論。
法官指吳子嘉的《董事長開講》有25.7萬訂閱人數,本案節目在2025年9月時,已有18萬人次觀看,且至今年(2026年)1月9日尚未下架,而王尚智從事新聞時事評論,個人名譽與社會評價是立足公眾平台的根基,遭吳男刻意羞辱、名譽權侵害更鉅,據此判吳男同樣須賠20萬元,可上訴。
王尚智本案提告期間,也對他須賠償吳子嘉20萬元的前案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巧合的是,他本案告贏吳的同一天,高院二審駁回他的前案上訴確定,王須先賠吳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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