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議員林祈烽今天爆料,北屯區醫美診所逼迫女員工半裸互拍胸部各種角度照片,作為「模擬隆胸術前拍攝訓練」。(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林祈烽今天在議會總質詢時爆料,接受到民眾陳情,一家北屯區醫美診所逼迫女員工穿著底褲、貼胸貼,半裸互拍胸部各種角度照片,作為「模擬隆胸術前拍攝訓練」,已有至少12名女性員工陳情,該案刑事部分雖不起訴,但希望市府能透過行政手段保護員工。台中市長盧秀燕回應,也認為市府應該積極一點,研議要求醫美診所不應要求其從業人員拍攝相關照片,若有特殊情形,則應簽立切結或事前報備;勞工局也說,會針對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調查,最高可開罰30萬元。
根據不起訴書,檢察官認為診所的拍攝行為屬診所教育訓練,目的是練習操作醫療儀器。證人也證實員工可拒絕且練習後會刪除照片,且告訴人於LINE群組曾回覆「收到」,過程並無恐嚇或強迫,無被告未經同意拍攝的積極證據,認定被告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林祈烽說,陳情人表示診所在拍攝前一天僅於群組公告,要新進同仁比照客人的方式拍攝,卻未完整說明流程,也未徵詢職員意願,更沒有交代照片保存、調閱與外流風險。當陳情人明確表達不願拍攝後,主管仍持續施壓,以「讓你們知道如何接待客人」等話術,將該行為合理化,甚至營造不配合就是問題的氛圍,最後陳情人只能在權勢壓力下,被迫穿著內褲、貼著胸貼進入拍照室。
林祈烽痛批,更離譜的是,這些拍攝完成的半裸照片,事後還被要求上傳至診所大廳電腦供主管檢視確認,而大廳監視器也能拍攝到電腦畫面,現場更有男性同仁及執行長等高層自由出入,讓受害者相當害怕。此外,林祈烽提到,陳情人事後與其他同事報警後,竟遭診所辭退,甚至一度被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更有其他職員控訴,診所未提供正式勞動契約副本,績效獎金制度不透明,還疑似出現高薪低報、延遲加保勞健保等違法情形。

▲市長盧秀燕表示,此案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但身為女性,也認為市府可以積極一點。(圖/記者游瓊華攝)
市長盧秀燕表示,此案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但身為女性,也認為市府可以積極一點,要求衛生局及勞工局等相關局處去函予各診所,要求診所正面表列是否有相關情事,並研議要求醫美診所不應要求其從業人員拍攝相關照片,若有特殊情形,則應簽立切結或事前報備。
勞工局長林淑媛回應,目前已主動發函予該醫美診所,並以此案例進行通案之行政調查,查明診所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所保障之勞工就業隱私權,若查證確實違反員工個人意識,進行強迫拍攝,市府決不寬貸,並依法裁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衛生局長曾梓展也補充,今年有關醫美診所的督導考核,已將錄影系統列入全面稽查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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