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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國小狼教練10年獵53童!性侵猥褻藏海量不雅照...遭起訴續押

▲▼   戚冠民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北市籃球教練戚冠民遭起訴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區籃球教練戚冠民涉長期透過社群軟體誘騙學童,並拍攝性影像,甚至對未滿14歲學童進行乘機性交及猥褻行為。經查,被害人多達53人,犯行時間長達10年。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等起訴移審。士院考量被告涉犯重罪且具有逃亡之虞,並恐有反覆實施犯行的可能性,裁定續押。

32歲戚冠民長期擔任國小運動教練,利用教練身分接近學童,於2025年8月至12月間,多次以詐術誘騙未滿14歲兒童拍攝性影像,被害人數達51人。此外,戚男另於2025年8月及11月間,涉嫌對化名「小安」、「小美」的學童犯下乘機性交及猥褻行為。

戚男犯案手法相當狡猾,會使用代號「AW000」開頭的假帳號,冒充女性與學童互動,藉此取得信任後,再以各種理由誘導被害人拍攝含有性意涵的照片或影片,並透過Instagram等社群平台傳送。部分被害人甚至遭威脅、脅迫,藉此強化控制。

其中一名化名「小林」的未滿14歲被害人,於2025年6月至7月間遭戚男盯上。檢方指出,戚男利用教練身分接近小林,再透過Instagram假扮女生與其互加好友、聊天互動,讓小林誤以為對方是女性網友。

之後,戚男先傳送裸露性器官照片,誘使小林卸下戒心,進一步要求互傳私密影像。小林誤信後,自拍裸露照片及相關性影像,再以手機拍攝並傳送給對方。

檢察官痛批,戚男身為教育工作者,本應以身作則、保護兒少,卻反利用職務便利對學童進行性剝削,行徑敗壞師德至極,且犯罪時間長達數年、被害人高達53人,對兒少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13日起訴在押戚男移審士院後,法官訊問後認為,戚男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等重罪,最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涉《刑法》第225條等罪,刑責均屬重大;另指出,被告若未來遭判有罪,可預見刑度甚重,基於人性趨吉避凶心理,確有高度逃亡可能,因此認定有逃亡之虞。

此外,法官也認為,戚男長期擔任國小運動教練,平時容易接觸兒童,且自承拍攝兒童性影像長達10年,顯見對與兒童互動相當熟悉。再加上本案被害人數眾多,且期間內另涉乘機性交及猥褻犯行,因此有相當理由認定其具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

合議庭審酌被告犯罪手段、對被害人法益侵害程度及社會治安影響後,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其他方法替代羈押,被告有羈押之必要,因此決定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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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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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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