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某高中呂姓專任教師遭指控於去年6月在專任教室內,將教室前門反鎖,違反男學生意願,脫下褲子及內褲,徒手觸摸其下體持續1至2分鐘,強制猥褻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高中呂姓教師遭指控於去年6月在教室內,將教室前門反鎖後,違反男學生意願,脫去其褲子內褲以手觸摸下體,強制猥褻得逞。受害男學生向AI軟體ChatGPT諮詢「某人摸我生殖器,我該怎麼辦」後,對話紀錄意外被媽媽發現,盛怒下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呂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是異性戀且有穩定交往的女友等語,法官不採信其辯詞,法官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還可上訴。
桃園市教育局表示,針對桃市某高中教師疑似校園性別事件,學校知悉後即依規於24小時內完成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議啟動調查程序。案經性平會調查,認定該師性侵害行為屬實,決議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或代理教師。此外,教育局秉持勿枉勿縱態度,責請學校依法辦理,並同步加強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提升學生自我保護與應變能力,增進教職員工性別平等教育知能。
判決書指出,桃園市某高中呂姓專任教師於2019年間至2025年7月31日在桃園市某高中擔任專任老師,竟於2025年6月10日上午11時許,利用下課時間命男學生至之專任教室內,將教室前門反鎖後,違反男學生意願,脫去其褲子及內褲,徒手觸摸下體,以此方式強制猥褻行為得逞,男學生的母親得知後,帶著兒子向桃園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報案。
男學生說,老師將教室門鎖上後,要他脫掉褲子,檢查先前手術的部位,並動手摸下體,過程持續約1至2分鐘,後來被告說「這件事情不要跟別人講,也不要跟媽媽說」;男學生母親事後發現家裡桌用電腦ChatGPT,發現上面有段問話「XX有摸我的生殖器,我該怎麼辦」,才驚覺兒子受害。
法官審訊被告時,被告呂男坦承有於上述時地與證人男學生單獨在生科教室內,討論有關心臟及鼠蹊部手術、穿著內褲款式等事宜之事實,惟否認有何強制猥褻之犯行,辯稱:我從未對男學生有強制猥褻行為,僅因男學生告知有關心臟開刀傷口在鼠蹊部且穿著三角褲感覺緊繃,我是出於關心而出言建議改穿寬鬆四角褲較為舒適等語。
法官審酌,被告身為教師,本應負有教導、保護及輔導學生之重責,竟為圖一己私慾,利用與證人男學生在專任教室獨處機會,罔顧其信任及師生分際,藉故檢查手術傷口而實行強制猥褻行為,時間長達1至2分鐘,嚴重侵害其身體自主權,對其身心發育造成顯著負面影響,導致案發後情緒不穩、對他人喪失信任感。且被告於法院審理時提及受害過程仍情緒激動,足見其心理創傷甚深。
法官考量被告矢口否認犯行,並未與男學生、母親達成調解或和解,亦未賠償其等損害之犯後態度,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本案仍可上訴;此外,被告另外被控對其他男學生強制猥褻、拍攝未成年影像等,法院調查後因證據不足,照片也無法證實身分,這部份則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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