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榮總醫師楊孟寅及鄭文郁確實讓廠商進入手術室代刀,今遭起訴。(圖/翻攝台中榮總網站)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榮總先前傳出神經外科醫師讓廠商代刀,資深外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一度遭聲押,最終都獲得100萬交保。檢方近日偵結,查出2人確實讓3名廠商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甚至會給收取「公關費」,認定楊、鄭2人涉犯醫師法,惡性非輕,應從重量刑。
檢方今年1月接獲衛生局告發,指稱台中榮總神經外科手術疑有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供應商非法執行醫療業務情事。經本署審酌案情重大,隨即指派林芳瑜、何建寬檢察官共同指揮本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及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展開偵辦。
專案小組透過行動蒐證、調取手機通聯紀錄、檢視多份手術錄影畫面,並比對醫院手術排程、健保申報資料及病患病歷等相關事證,逐一釐清犯罪情節及手法。全案偵查終結後,認被告等5 人涉犯醫師法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查出,醫師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中榮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2人竟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陳姓、林姓、林姓廠商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
甚至,被告等5人均明知相關手術實際上係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竟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之事實,利用不知情之醫院承辦人員,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此外,被告等人亦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不具醫師資格之廠商人員執行核心醫療行為,使病患陷於錯誤,進而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及手術費用。經查,被告等5人本案犯罪所得合計為196萬7039 元。
檢方追查,本案醫材廠商為確保醫材銷售利潤,由3名廠商代醫師執行手術勞務,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予被告醫師。被告等人遂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之違法模式,不僅破壞醫療專業倫理,更嚴重侵蝕民眾對醫療制度之信賴。
檢方認定,楊、鄭2人身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受病患高度信任,理應恪遵醫療專業倫理及法令規範,竟罔顧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將高度專業且具不可逆風險之核心醫療行為,委由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從業人員代為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其中,被告楊孟寅前已有於執行醫師業務時為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之紀錄,仍再犯本案,且犯罪情節重大,足認其法治觀念薄弱,惡性非輕。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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